本网站已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自流井检察风采
疫情防控 确保民企发展——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在行动
时间:2020-12-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充分做好自流井区民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放弃新春佳节假日,积极投入到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主动为民营企业排忧解困,积极开展疫情防控。

  一是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为最大限度减少企业人员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等候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落实12309检察服务热线、服务民营经济微信群等非接触式联系制度,开展自流井检察移动检务平台“一站式”服务,确保企业诉求及时受理办理。同时,通过微信群及时向规模以上的30余家民营企业开展疫情下的宣传,积极宣传政府扶持政策、复工复产注意事项、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等。

  二是联防联控实地察看。对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联系的自流井区小桥井社区内165家民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实地走访察看,在发出《倡议书》《告知书》《强化告知书》的同时,多次开展疫情摸排、防控宣传,检查是否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督促其疫情防范规范落到实处,遏制疫情发生、蔓延。

  三是立足职能出台意见。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检察职能,及时推出十二条举措,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的十二条措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办案实际,从畅通企业绿色通道、打击侵害企业犯罪、加强侦查活动引导、协同部门合作、参与社会治理等十二个方面,帮助和引导民营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复工复产,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1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