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情况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刑事检察工作。在市院协调下,2020年上半年,自流井区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刑事检察相关工作两次。一是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不起诉案件进行网络“云监督”。疫情期间,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我院于 3月9日通过视频连线方式邀请市级人民监督员罗安林对罗某某涉嫌盗窃一案进行了案件“云”监督。实现了监督、防疫两不误。二是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派驻检察室揭牌仪式。4月17日,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工作”相关要求,自流井区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冯夏昱律师参与见证“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驻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挂牌成立仪式。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控告申诉工作。在市院人监办的大力支持下,6月11日,市级人民监督员李小平、李莉等10余人受邀参加了自流井区院检察宣传周“检察开放日”活动。监督员等视察了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并了解了我院办理的熊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廖某某申请检察监督等典型信访案。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6月12日上午,自流井区院对一起涉民营企业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信访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组成的9名听证员,以及公安机关代表、市检察院代表参与,以公开听证方式回应企业信访诉求,接受社会监督。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其他业务领域监督。从目前来看,自流井区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的范围比较局限,主要集中在刑事检察领域和控告申诉业务领域。下半年,拟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益诉讼领域监督。
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学习。《规定》是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操作指引和规范。承办人在一定程度上对该《规定》的学习、掌握程度不够,需继续提升对人民监督员业务的学习领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