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工作”相关要求,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自流井区检察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见证“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驻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挂牌成立仪式。
自流井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正首先介绍了派驻检察室的意义以及工作模式。自流井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邱宏国表示将大力支持和配合派驻检察室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升案件质效,规范执法行为。自流井区区委常委、副书记杨光全对派驻检察室的挂牌成立表示祝贺,同时希望公检合力把法律监督工作做深、做实、做出成效,实现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目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邱宏国局长和吴正检察长会签了《关于在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的意见(试行)》。
人大代表刘国华表示,驻派公安机关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新模式的重要载体,有助于构建新型检警关系,实现检察机关的集中化监督。
政协委员、区政协法群委申旭红对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最大限度地发挥派驻检察室的职能作用,做到刑事侦查活动延伸到哪里法律监督就扩展到哪里;二是准确把握定位,实现监督与配合相统一,实现执法办案活动的多赢、双赢、共赢。
人民监督员冯夏昱律师表示,建立驻公安机关检察室是检察机关拓展监督手段、转变监督方式的重要体现,有助于检察机关切实履行好主导刑事诉讼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