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处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工作要求,3月9日,自流井区院通过视频连线方式邀请市级人民监督员罗安林对罗某某涉嫌盗窃一案进行了“云”监督。“云”监督以人民监督员、承办检察官、值班律师、办案民警、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视频连线方式进行。
连线会上,会议主持人首先宣布了本次“云”监督的内容、目的,告知了当事人有关权利与义务。承办检察官向连线人员介绍了此案的基本情况,并就案件办理情况、事实认定以及证据审查情况等进行了详细说明,阐述了拟对本案酌定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办案民警、被害人、值班律师分别围绕案件事实、是否应予不起诉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嫌疑人罗某某进行了线上陈述,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表示将真诚悔罪、回报社会。
连线中,人民监督员罗安林表示,同意对本案的不起诉意见,对本案的“云”监督方式、法治教育效果以及检察人员的法律职业素养进行了评议并给予高度肯定。她指出,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检察机关通过“云”监督的形式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非常高效,既避免了因人员流动造成的防疫风险又保证了人民监督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监督活动结束后,检察人员通过寄送检察专递的方式将笔录等文书呈送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确认无误、签署意见后将文书通过专递返还检察机关附卷。下一阶段,自流井区院将继续丰富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形式,切实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