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窨井“吃人”“伤人”事件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了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2020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2020年6月22日,最高检下发《关于贯彻窨井盖相关指导意见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的通知》,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涉窨井盖相关犯罪,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民生安全问题治理。
“四号检察建议”蕴含着“小井盖、大民生”的检察担当、司法温度和为民情怀,是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通过窨井盖问题治理,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是新时代检察机关主动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小小窨井盖,体现大情怀。检察机关以窨井盖治理为契机,探索形成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新模式,发挥“四大检察”整体优势,推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共同持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提升平安中国建设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聚焦辖区内窨井盖安全问题,通过强化监督、多方联动、加强宣传等举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取得显著成效,使“四号检察建议”落地有声,为城市安全运行筑牢坚实防线。
下一步,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拓展监督领域,加强与各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窨井盖安全治理长效机制,为建设平安、和谐、美好的城市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