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院坚持办理群众信访、司法办案与助推社会治理创新结合,将“前台”窗口接访和“后台”司法办案深度融合,把公开听证作为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常态化举措。截至4月30日,已开展公开听证7件,竭力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矛盾化解“终点站”作用。
一、彰显执法公信力,实现应听尽听敢听能听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首次向检察机关提出的刑事申诉、立案监督等信访案,均实现应听证尽听证。听证前,检察官吃透案情、解析案情,掌握案件争议焦点,明确听证重点,与信访人深入沟通,将充分表达与耐心倾听深度融合,让听证有的放矢。听证中着力解惑,针对争议焦点,从“法、理、情”多角度释法说理,开出良方,有效化解信访人心结。如李某某不服公安机关对其宝马车被盗不予立案,申请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信访案。运用释法说理与心理疏导相融合,第三方律师用自己丰富的法律经验,发表专业意见,让信访人更加信服;检察官针对信访人实现信访动态跟踪,开展情绪疏导,司法说理、心理讲情,最大程度实现信访人听证现场息诉息访效果。
二、有效化解信访人心结,简易公开听证“简易不简单”
自流井区院充分发挥简易公开听证及时就地、便捷高效等优势,以化解矛盾为着力点,改变普通公开听证准备时间长、场地及参与人员要求高等状况,坚持“程序简便、及时就地、规范高效”原则,结合控告申诉案件特点,简化听证程序,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如张某某信访案,原案因当事人间经济纠纷引发,信访人张某某被殴打,致使头部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在原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在收到张某某网上信访材料后,检察官立即借阅公安机关案件卷宗,核实案件事实及证据,精准分析影响信访人症结原因。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克服地域限制,采取检察官、信访人、听证员三方远程视频连线,“零接触”方式开展“云”上简易公开听证,让张某某充分陈述诉求及理由,检察官针对其诉求详细释法说理、答疑解惑,阐释不属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范围的法律依据和道理,并告知其维权路径,有效解开信访人心中之结。
三、精准把握案件症结,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
自流井区院稳步推进听证工作,将群众工作贯穿于听证全过程,逐步扩大听证案件范围,现已开展立案监督、民事申诉、行政申诉、刑事申诉等信访公开听证,涵盖群众信访申诉所有类型案件。耐心听证申诉人诉求,精准掌握申诉案件争议焦点,把准申诉人的真实诉求,从根本上消除抵触、怀疑和不满情绪。如钟某某不服某区法院据某区政府申请强制执行某某府房征补决(2019)20号《关于对钟某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决定书》,于2020年4月作出行政裁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信访案,某区法院行政裁定书作出后的2020年5月,钟某某陈述其向某区法院申请复议,认为执行活动有违法情形。根据《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十条第三项之规定,钟某某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执行活动违法情形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但钟某某没有在规定的六个月时限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而是2022年4月才向检察机关申诉,申请监督时限远远超过了六个月,故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该案通过以简易公开听证向钟某某阐明法理,解释疑惑,解除疑虑,最终其心悦诚服接受处理结果。
(第三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