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进行分类考核,根据县域经济发展运行情况,结合人员编制数划分为四大类,自流井区院归类于一类中心城区院。在52个中心城区基层院考核中,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实现“开门红”,荣获2023年全省基层院建设考核一等次。
2023年,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基层样板。2件案例被评为全国优秀典型案例,3件案件被评为省级典型案例;2件案件获评“四川政法五年百佳案例”,占全市获奖数的九分之二;被省检察院确定为“三培育三引领”活动培育引领对象,获“四川省少先队社会化工作先进集体”等各级各类表彰表扬39项(次),《检察日报》《四川日报》等媒体平台对自流井区检察工作进行专题专版报道。
2024年,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争创一流检察业绩,奋力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自流井样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自流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