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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构建检察权制约监督体系建设落实“质量建设年”
时间:2022-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流井区院把检察权制约监督体系建设作为落实“质量建设年”的关键一招,着力提升办案整体质效,打造明责、履责、考责、追责工作闭环,不断提升办案整体质效。

强化明责履责,破解权责平衡难题一是明晰权责边界。推动司法责任制贯彻落实,进一步细化检察权运行边界、岗位职责,对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权责进行规范合理的清理,对办案过程中涉及的4275份法律文书设置审批权限。细化案件、权利“两张清单”,结合历年受案范围、办案规律和特点,梳理出十大业务及综合业务条线53项案件清单,并根据各业务条线,将司法办案权从受案到决定,从程序到实体处理,对检察官、检察长、检察委员会行使的权力予以明确,确137项检察权力具体运行轨迹。二是强化领导办案监督。制定《入额院领导办理重大案件实施细则》,细化分配院领导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类型、数量、程序等。主动公布院干部办案数量、类型。2020年以来,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342三是优化放权监督。坚持检察一体化,破除尊重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等同于检察官办案不受领导的认识误区。持续紧盯“捕诉一体”“认罪认罚”办案模式下可能发生的办案廉政风险、质量风险。制定《九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捕诉一体办理刑事案件监督制约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切实提升检察官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效果,将监督与放权相结合,做到“放权不放任”四是完善业绩评价。制定《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细则》,对于员额检察官,确立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三大计分原则。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办案程序合规等纳入“质量系数”中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检察绩效、评先评优挂钩,使内部考核真正成为引导和激励检察人员依法履职、推动司法办案合法合规开展工作的“指挥棒”,着力破解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行政人员“权责利”相统一的难点。

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司法公正廉洁。一是强化个案监督。借力集体智慧,明确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检察官与分管副检察长存在争议的案件均需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发挥检委会审查把关作用。修订完善《检委会议事工作规则》,将拟不起诉、拟对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不批准、不决定逮捕、拟撤回起诉等重点案件纳入检委会讨论范围,检委会纠正承办人意见5二是强化类案监督。突出建章立制,制定《毒品案件证据审查工作指引》等一系列工作指引,实现办案程序规范化。三项类案办理指引上升为全市检察机关办案制度。会同法院规范交通肇事、盗窃、危险驾驶等常见罪名量刑适用,确保量刑权可控。制定《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实施意见》,完善对办案行为的监督,实现多层次立体化的办案监督机制构建。三是强化流程监督。建立《流程监控工作指引》,落实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系统监控和人工监控、结案审核和流程监控相结合,用好法律监督专员,突出监控重点,实现点面结合,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在办案件流程监控率达到100%做到不漏一案、全案覆盖,实现对办案环节是否合法合规可管可控。

完善制约机制,提升检察履职能力。一是坚决接受党委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上半年,向市检察院、党委请示报告重大敏感案件6件,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达100%二是广泛接受各界监督。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6件,举办公开听证、宣告4场,让正义可感可触。三是充分运用案件质量评查效果。借助政法委组织的“万案大评查”活动,以此为契机,督促检察官对自己办理的案件进行自查,主动将可能存在问题的案件和有线索指向的案件交由“万案大评查”评查组开展评查。在两次“万案大评查”活动中,抽查案件31件,充分运用评查结果,强化追责问责。

(据第三检察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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