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自贡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负责人信息:

副主任 叶飞
部门人员:蓝顺利、潘登、张颖、杨德灿
员额检察官:蓝顺利、潘登
联系电话:0813-821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