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沿滩区宣判的首起涉黑案。这起涉及多个罪名、15起犯罪事实、11起治安违法事实、100多册案件卷宗的大案,背后是一支以“80后”检察官为主体的办案组——沿滩区人民检察院 “12.18”涉黑案办案组。
面对繁多的卷宗、大量的证据、复杂的案情,办案组白天晚上连轴转,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奋战在“案山卷海”之中,加班加点进行卷宗审查和线索排查工作,确保对黑恶违法犯罪全面清扫,做到不漏罪、不漏案、不漏人、不漏伞、不漏财,从案件受理到提起公诉仅耗时35天,依法全面查清该案全部犯罪事实,且使指控犯罪的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35万字的审查报告和起诉书制作工作,确保办案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圆满完成了案件清结任务。
根据提前介入阶段掌握的案件信息,“12.18”案复杂程度非一般涉黑涉恶案件可以比拟,时间跨度长、涉案人数多、所涉罪名多、涉案财产巨大,任务非常重。
为确保案件办理跑出“加速度”,采用“党组统一部署、扫黑领导小组统一调度”的工作模式,组建以检察长为首、本院省市刑检业务标兵、能手为骨干的办案专班8人,并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四大特征卷、财产卷及个案进行合理分工。同时,为了保障整个司法程序的连贯性,专案组严格执行黑恶案件逐级汇报制度,每到一个案件节点,均形成详细的汇报材料,向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区扫黑办请示汇报,获得了省、市检察院和市、区扫黑办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
扫黑除恶是一项政治任务,专案组在办案期间全面落实案件会商、协商办案机制,充分运用联席会议制度,多次牵头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就案件中的实体和程序性问题进行针对性讨论,统一执法思想;提前介入,对案件侦查方向、案件定性、涉黑人员等提出检察意见,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的办案原则,采取边审查边补查的工作模式,强化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形成审查起诉与侦查犯罪的合力,先后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40余条。
案件受理后,我院多次与法院进行沟通,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最大限度达成共识,真正使“12.18”案中被告人捕得准、诉得出、判得下。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我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开展立案监督2件,追诉漏犯4人,报请上级检察机关按照审批监督程序提出抗诉2件,追加认定涉黑成员2人,决定逮捕9人,追加认定违法事实1起,有效打击了犯罪,彰显了检察监督成效。
为了有力指控犯罪,专案组一方面切实发挥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势,针对不同人员的认罪态度制定不同的应对方案,对其中3人开展了认罪认罚协商工作,但仅有1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本院起诉书送达各被告人后,5名被告人慑于环环相扣的证据体系和强大有力的政策攻心,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具结书,对本案其余被告人形成了心理压力。
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庭前会议,精心准备庭审预案。在庭审讯问阶段,合理分工,密切配合,根据庭审进展,有针对性地转换讯问策略,先讯问认罪态度好且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被告人,通过讯问,全面客观清晰地展示了该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
在法庭辩论环节,针对本案23名辩护律师提出的大量辩点,采用个案针对性答辩与全案共性问题综合答辩相结合方式对辩方观点予以有力反驳,促使庭前拒不认罪的12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专案组结合庭审实际情况、认罪悔罪态度对其中2人提出了从轻处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