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沿滩区人民检察院将提前介入侦查贯穿于整个案件的全过程,实现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率100%,准确认定黑恶犯罪性质。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提速增效,办理胡某某、黄某等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时以“5+2”“白+黑”的工作模式,连续奋战35天,最终形成近600页共计32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历经10余次修改,制作出30页近2万字的起诉书,全部指控最罪名及事实均获得人民法院支持。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建立打击联动协作机制, 先后向省市检察机关和市区扫黑办请示汇报案件办理情况10余次,召开专案分析会10余次。联合辖区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率先在全市制定关于《办理黑恶势力案件协作机制》等相关工作规范性文件,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和证据标准,确保涉黑涉恶案件捕得准、诉得出、判得了,取得已判决案件均诉判一致的较好效果。
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中,对可能涉及的“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坚决不放过,严格落实“五个一”要求,高度重视对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管理和处置, 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其他线索和“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给区扫黑办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法律监督工作,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合力,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三年多来,移送保护伞线索6条,违纪违法线索20余条,多名公职人员被立案查处或被追究党政纪责任,1名公安干警被依法提起公诉,成为全市首例。
加强 “打财断血”力度,严把证据关,在明确黑恶势力认定标准、证据标准的基础上,将“打财断血”工作贯穿案件全过程。在审查逮捕和提前介入阶段,对涉案财产处置充分发表意见,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查清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财产状况。检察机关在侦查环节对公安机关涉案财产处置提出意见20余条,召开沟通协调会10余次。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黑恶案件,在受案初期及时准确对涉案财产进行核査,防止遗漏;在起诉时通过提出量刑建议,监督法院依法适用财产刑并依法追缴、没收黑恶势力违法所得。三年来,通过依法履职,依法对涉案组织成员价值1000余万元的财产提出了处理意见,摧毁了涉黑组织的经济基础。
荣誉来之不易,未来还需奋进。下一步,沿滩区人民检察院将把所获荣誉转化为强大动力,乘势而上,再接再厉,全面履职,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中展现新作为、谱写新篇章、创造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