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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校园霸凌 保护少年的你

时间:2025-09-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同学们,

你是否曾经历过或目睹过这些场景?——被恶意起绰号、孤立排挤、网络上的嘲笑表情包,甚至是肢体冲撞和威胁?这不是“开玩笑”,这就是霸凌!校园本应是汲取知识的净土,而非滋生暴力的温床。每一句恶语、每一次推搡、每一个冷漠围观的眼神,都可能成为压垮同龄人的最后一根稻草。


案情简介

张小某、蒋小某、王小某均系某中学八年级学生。某日课间休息时,蒋小某与王小某发生口角争执,蒋小某将王小某击倒在地后又骑坐在王小某脖颈处,持续用拳击打王小某。张小某路过此处,见一旁的教师休息室内没有班主任老师,便自行上前试图将蒋小某拉离。蒋小某突然回身,挥拳击中张小某左眼。后某中学将张小某送至医院救治。经鉴定,张小某左眼外伤,构成人体损伤十级残疾。张小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蒋小某及其父母、某中学赔偿损失共计21万余元。

裁判结果

审理法院认为,本案侵害事实由蒋小某直接导致。事发时,蒋小某作为一名八年级学生,应当具备一定的辨别是非和控制情绪的能力,但却在课间对同学实施殴打,并对出面劝阻的张小某挥拳相向,行为冲动,未计后果,对损害事实的发生具有主要过错,因蒋小某系未成年人,故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张小某面对校园暴力,能够出手制止,帮助同学,不仅并无过错,还应予以褒扬。蒋小某因琐事在课间休息期间殴打同学,该殴打行为持续期间,有数名学生围观,未有老师发现并予以劝阻。某中学作为专业的教育机构,没有针对本校学生的具体情况,对课间加以必要的严格管理,也没有密切关注学生动态,没有做到及时发现和防止学生间的冲突加剧,以致发生本案的后果,故某中学在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时存在不足,亦应对本案的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

综合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致害原因及本案实际情况,判决蒋小某父母承担70%的赔偿责任,某中学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法律亮剑

法律为青春保驾护航,对霸凌行为“零容忍”!

1.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应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机制,对欺凌行为立即制止并通知家长,依法处理。

2.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结伙斗殴、拦截他人、强拿硬要”等行为定义为不良行为,必须予以矫治和教育。

3. 严重后果将触犯《刑法》:随意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一旦年满16周岁,就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即使未达刑责年龄,也会由警方、学校进行严肃矫治,记录在案。法律告诉你:年龄不是施暴者的“护身符”。



面对霸凌 如何行动

如果你是受害者:

· 勇敢发声! 沉默和隐忍只会让霸凌变本加厉。第一时间告诉父母、老师、辅导员或你信任的成年人。

· 保留证据! 聊天记录、短信、伤痕照片、视频等都是你维权的最有力武器。

· 坚决反抗! 明确用语言和行动告诉对方:“停止!我不允许你这样对我!”

如果你是旁观者:

· 不要做沉默的大多数! 你的漠视等于纵容。一声支援、一次报告,都可能改变局面。

· 伸出援手! 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为被霸凌者解围,或立即向老师、保安求助。

· 给予支持! 事后一个温暖的眼神、一句关心的话,都能给受害者莫大的力量。

如果你是家长或老师:

· 重视孩子的每一个求助信号! 不要将其简单归结为“孩子间的打闹”。

· 立即介入调查! 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受害者,对霸凌者进行严肃教育和必要惩戒。

· 加强法治与生命教育! 教会孩子尊重他人,也教会他们如何保护自己。



检察官提醒

拒绝霸凌,从每一个人开始。一句友善的话,可以拯救一个人;一次勇敢的站出来,可以改变一件事。

愿我们共同努力,让阳光洒满校园的每一个角落,让每个人都能在安全、尊重的环境中,安心学习,畅享青春!不做施暴者,不做受害者,更不做冷漠的旁观者!



案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