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和保障司法公开公正,3月10日,沿滩检察院就江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在案发地兴隆镇举行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四十余人参加听证活动。
2020年8月23日,犯罪嫌疑人江某酒后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前往沿滩区兴隆镇街上,途中与对向行驶的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并撞伤一名行人,造成该行人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涉嫌危险驾驶罪。江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完毕交通事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图一:听证会现场一角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举行公开听证的程序和案情,书记员宣布听证会的纪律要求,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案件进行评议,结合江某认罪悔罪、积极赔偿等的表现,听证员一致同意对江某酌定不起诉。会议结束前,检察官对江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希望他汲取教训,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江某感谢检察院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表示要痛改前非,避免重蹈覆辙,做出对社会、对家人、对自己不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图二:部分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
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为,听证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示了检察机关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认为,听证活动在案发地召开,既有利于法制宣传,也有利于化解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是值得鼓励的一种办案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