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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简介

时间:2020-1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检察院(原自贡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位于沿滩区卫坪镇卫里街30号,于1978年10月开始筹建,1979年1月建立。1983年1月,经自贡市人民政府批准,将“郊区”更名为“沿滩区”,“自贡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也随之更名为“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检察院”。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检察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8人,工勤3人,实有政法干警36人,工勤3人。现有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检察院沿滩区委和自贡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和全省检察长工作会、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实施“两大战略”、着力“三个率先”、实现“三大目标”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全面落实从严治检,检察工作持续向好发展,为建设幸福美丽新沿滩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全院多次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目标考核中进入先进行列,并先后获得省级卫生单位、省级无烟单位、全省涉检上访竞赛活动优胜单位、省级文明接待室,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学习型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涌现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优秀司法警察、全省“十佳书记员”、全省“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全省“刑事申诉办案能手”全省优秀公诉人等先进典型,多个集体和多名干警被省院、市院授予“二等功”、“三等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