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安全防范检察。务必加强对辖区内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检察监督工作,节前要深入监管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检察,督促监管场所彻底排查安全隐患,严防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脱逃、行凶、越狱等重大事故发生。
二、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目前新冠疫情仍有反复,疫情防控依然是监管场所的重要任务,要督促监管场所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监管场所绝对安全。
三、落实安全防范制度。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与监管场所的沟通联系,全面掌握每天的疫情防控和监管安全情况。落实值班备勤制度,节日期间要安排派驻检察人员值班,保持通讯畅通,灵活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开展检察监督工作。
四、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监管场所发生重大事件或事故,在依法及时处理的同时,要第一时间按规定层层上报。
荣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