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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 | “益+”关爱,出行无碍

时间:2024-06-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贯彻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的我国首部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的专门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建设法》,荣县检察院发出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切实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调查摸排,查清家底实际状况。今年1月以来,荣县检察院“益+”公益诉讼团队对荣县城区内客运站、医院、福利院、银行、商场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摸排。调查发现,城区内部分地区盲道缺失和破损、安全岛的隔离桩为防止摩托车和电动车与行人抢道设置过窄、部分人行道口无缘石坡道,给残疾人、老年人轮椅通行造成困难,轮椅只能进入机动车道通行,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中城市道路4.2、4.3条规定。

磋商座谈,厘清职责达成共识。与县残联召开座谈会,了解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形成有效解决办法。与县文明办及相关行政机关召开交流会,就如何在交通设施设置和轮椅安全通行、盲道安全、文明城市创建之间做好平衡达成共识,最大程度凝聚工作合力,达成多赢共赢的结果。

及时整改,扫清障碍惠及民生。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整改。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整改:一是将辖区内多处安全岛的40cm隔离桩扩展至80cm,设置轮椅专属通道,并设专属通行标志防止摩托车抢道;在部分没有缘石坡道的人行道口增设缘石坡道。二是针对城区11条街道存在盲道和人行道缺失、破损情况进行改造,确保盲人通行畅通无碍。三是建立专项巡查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日常巡查,针对无障碍设施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和不定期集中检查机制,明确专人专段进行巡查维护,快速发现无障碍设施问题并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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