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检察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公益诉讼检察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重点,持续开展“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活动,聚焦禽蛋质量安全热点难点,助力行政机关形成监管合力,守好从源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防线,把好食品“入口关”。
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积极开展调查走访,发现辖区内的部分小型养殖场、规模化养殖公司存在未开展防疫记录、兽药使用记录等生产记录、未进行禽蛋品销售前检测或未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情况,某畜禽产品经营部未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销售兽药、无执业兽医资格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部分超市未全面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全面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部分农贸市场未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制度、信息公示栏中无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结果、监督检查结果、风险分级结果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以上情况对百姓的食品安全存在风险隐患。
为厘清落实各行政机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荣县检察院召开三方磋商座谈会,进一步明确相关行政机关职责。磋商座谈会还对目前各本辖区内存在的问题整改方案及如何实现全链条监管,防止出现监管漏洞达成了共识。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防止就案办案,实现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荣县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会签《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协作机制》。《机制》共11项的内容,一是充分履职消除“盲区”,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协作机制。三方全程协作监管,加大农药、兽药购销和使用环节监管,做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持续提升禽蛋等食用农产品随机抽检精准度,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坚决防止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流向餐桌。二是协作配合双向移送,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良性互动机制。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信息共享机制、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打通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信息壁垒。三是专业支持联席会商,提高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能力。建立专业支持机制,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县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提供检验检测、评估、专家意见等专业协助。建立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解决涉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质量安全监管、行刑反向衔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业务交流培训机制,共同培养食用农产品安全保障业务专业人才素养。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荣县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目前行政机关正积极开展整改。下一步,荣县检察院将继续跟进监督,对食用农产品管好“田间”,守护“舌尖”,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以高质效办案成效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