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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检察院以“四个管控”为抓手有序推进档案数字化保密工作

时间:2021-1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今年荣县检察院启动档案数字化建设。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荣县检察院以“四个管控”为抓手 ,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综合防范体系,全方位做好档案数字化的保密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管控”。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办公室负责人及相关档案人员为成员的档案数字化涉密加工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档案数字化建设中的保密、招标、协调等工作。同时,按要求对档案数字化项目确定密级,确定指定1名涉密人员负责联系、监督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二是强化“制度管控”。认真审核档案服务公司的保密资质并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协议从思想教育、人员管理、制度落实、设备管理及安全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对全体档案数字化工作人员进行保密资格审查、岗前保密教育、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保密责任和违法后果。

三是强化“场所管控”。在单位内划定档案数字化专门工作场所,并在加工场所和必要通道安装监控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在加工场所外放置带锁私人物品储藏柜,严禁私自携带U盘等存储介质和手机、摄录像设备进入制作场所,对档案数字化工作人员实行进出登记台账管理,切实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是强化“设备管控”。对用于档案数字化的计算机、扫描仪、打印机、存储介质等设备进行安全保密技术检测,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得使用,并且禁止安装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等各类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硬件和无线外围设备。对存储数字化档案资料的存储设备实行专机专用,防止档案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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