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以来,荣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近日,该工作经验获得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高度认可,并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省检察关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通知》(川检〔2021〕100号)予以转发。同时,为切实保障认罪认罚控辩协商的真实性、自愿性,提高控辩协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对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监督管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