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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召开《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1-0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荣县召开《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工作推进会

 

为进一步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120日,贯彻落实《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工作推进会在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成文,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益诉讼领导小组组长施东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良,县检察院检察长卓俊涛出席会议,县监察委、县政法委、县人大法制委分管领导,15家县公益诉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公益诉讼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县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辜德良解读了《决定》。县法院、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贡市荣县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作为县公益诉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就如何贯彻落实《决定》作了发言。卓俊涛检察长总结了荣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三年以来的情况,提出下一步将以贯彻落实《决定》为核心,全面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益诉讼领导小组组长施东良指出,要以贯彻《决定》为起点,跑出荣县公益诉讼工作上的加速度。施东良书记强调,希望与会单位高度重视、再接再厉:一是要在形成共识上再加力;二是要在形成合力上再加力;三是要在聚焦重点上再加力;四是要在提升质效上再加力;五是要在完善机制上再加力。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成文作了重要讲话,对我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性;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三是要完善配合机制,形成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整体合力;四是要加强人大监督力度,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的依法开展。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是市人大重视并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决定,是开展好荣县公益诉讼工作的法律保障。荣县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决定》为契机,在党委、人大的坚强领导下,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努力推动荣县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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