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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信息化管理流程

时间:2021-1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荣县人民检察院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信息化管理流程

一、系统信息填录,坚持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填录应当准确、规范、同步、完整。

二、文书制作,应当依照系统内的文书模板拟制文书,不得擅自修改设置的格式、内容。文书应当适用系统自动分配的编号,严禁变更、自设文书编号。

三、网上业务流转,综合业务部统一受理的案件,由综合业务部在系统内分流给业务部门或承办人。案件需要审核、审批的,应当在系统内流转,使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案件办结后应当将案件新骨干材料发送至综合业务部审核,符合送案条件的,及时交付送案。

四、网上业务监管,业务部门和综合业务部设置流程管理员,对网上信息填录、文书制作、流程操作等网上业务办理活动,履行监督、管理、指导职责。

五、网上统计管理,系统内每天生成当月报表。

六、对外信息查询管理,系统中生成的可以公开的信息,由综合业务部负责对外接受相关人员和单位的信息查询,相关部门应当提供协助、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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