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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流程

时间:2021-1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荣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流程

一、案件从“受理”开始至“流程结束”,即纳入案件流程监控范围;

二、综合业务部实时、全程对案件办理全过程进行监控,监控内容包括:案卡信息填录、文书制作、强制措施、办案程序、办案期限、涉案财物、诉讼权利保障等;

三、对案件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不同情形作出处理:

(一)网上操作不规范、法律文书错漏等违规办案情节轻微的,应当向办案人员进行口头提示,或者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提示;

(二)违规办案情节较重的,应当向办案部门发送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提示办案部门及时查明情况并予以纠正;

(四)违规办案情节严重的,应当向办案部门发送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同时通报相关诉讼监督部门,并报告检察长。

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当移送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发现侦查机关、审判机关违法办案的,应当及时移送本院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综合业务部发送口头提示、流程监控通知书后,督促办案部门在三日、十日内进行整改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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