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您的位置:首页>四川省荣县人民检察院>检务指南>检务须知

荣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制作流程

时间:2021-1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荣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制作流程

 

一、综合业务部在受理案件时,同步接收侦查机关提供的扫描的纸质卷宗的PDF文件;

二、检查电子卷宗的内容与纸质卷宗是否做到“三个一致”,即内容一致、目录一致、页码一致。不一致的,退回侦查机关重新扫描后移送;

三、综合业务部使用“电子卷宗制作系统”,把电子卷宗上传至统一业务系统中已受理的案件中,承办人可随时在电子卷宗区查看。

四、案件退查重报后形成的补充侦查卷、补充的散页材料,由案管办及时扫描、制作、上传系统。

 

  • 版权所有:四川省荣县人民检察院
  •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