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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荣获“四川省家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时间:2022-1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荣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荣获“四川省家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日,荣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叶飞同志喜获四川省妇联、省文明办表彰的“第三届四川省家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女性干部踔厉奋发建功新时代,9月22日,自贡市妇联主席沈焰林到荣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送荣誉到基层”活动,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虞芳、荣县妇联主席罗定恒等人陪同。
自贡市妇联沈焰林主席为叶飞同志颁发“第三届四川省家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叶飞同志对上级机关的肯定和鼓励表示衷心感谢,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与县妇联的沟通协作,以更高要求,做优做实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
沈焰林主席对叶飞同志表示诚挚祝贺,高度评价了荣县人民检察院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两点希望:一是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树好典型,当好表率,继续向社会传递正能量。二是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严厉打击相关犯罪,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卓俊涛表示,我们将发挥好榜样的作用,以此次荣誉为新起点,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动力,进一步能动履职,做好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家庭和谐幸福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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