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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检民一路”活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0-11-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荣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

  基层社会治理“检民一路”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推进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实现检察机关服务人民群众“零公里”,建设人民群众身边的检察院,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荣县、法治荣县贡献检察力量,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经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检民一路”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为推进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方式,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提升理念,积极创新,坚定基层社会治理的政治方向、人民取向、问题导向,坚持系统治理、全程治理、常态治理、源头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县域社会治理方法、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县域社会治理难题、运用法治精神审视县域社会治理成效,把县域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新要求,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二、总体目标

  立足检察职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创新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检民一路”活动,建设人民群众身边的检察院。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检察官或业务骨干,组成“梧桐树”检察官团队,检力下沉,让检察官走进乡村、社区;探索实施“检察联络员”制度,将检察联络员培育成“法治带头人”,搭建起检察联系人民群众的“彩虹桥”;组建志愿者服务团队,实现检民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与民同心,一路同行,一路相伴;践行“枫桥经验”,采取“360”工作法,拓展检察机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全方位、全覆盖畅通和实现检察机关服务人民群众“零公里”,推动党的政策在一线落实、民生问题在一线解决、风险隐患在一线化解、发展环境在一线优化、全民守法在一线普及,以“制”求“治”,以“治”成“制”,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实现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选择、长期执政的要求,是社会治理的“金钥匙”,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党组织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全覆盖过程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将党的建设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2.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主动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新变化,把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着力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标准,从人民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事情抓起,在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上下功夫,确保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法治获得感。

  3.以服务大局为中心。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坐标、新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县委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聚焦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细化服务措施,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提升服务精准度,面向群众,确保大事不出村;对标基层,强化法治引导;培养人才,破解普法难点,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更好实效,推动检察工作与社会治理工作的协调发展。

  4.坚持标本兼治诉源治理。坚持重心向下,将“梧桐树”检察官团队和检察联络员作为协助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利用检察联络员角色优势,排查各类矛盾隐患,精确找准矛盾根源,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及时化解、及时消除,变被动应付事后惩治为事前预防,源头治理、标本兼治。

  5.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坚持党委领导、检察主导、群众参与、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携手同行,共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四、工作内容

  (一)组建“三支团队”,加强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1.组建“梧桐树”检察官团队 

  (1)组建团队。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检察官或业务骨干,组建荣县人民检察院“梧桐树”检察官团队,到基层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司法救助、温暖关爱、社会修复等工作。为党委政府处置类案反映出的基层社会治理隐患提出检察建议,为企业定制式法律合规体检、风险防控等提供合理化意见,为检察联络员提供检察业务指导和培训,为人民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宣讲、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

  (2)提升素能以“四大检察”为履职基础,提升检察官排查线索、调查核实、专业研判、打击犯罪、预防宣传、类案监督、释法说理的执法能力;以人民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追求,善于扑下身子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发现并针对人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精准施策,提高检察官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能力;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党委中心工作,提高检察官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充分运用新媒体释法说理,引导人民群众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提高检察官利用网络参与社会治理的水平和舆论引导的能力。

  2.组建检察联络员团队 

  (1)组建团队将全县的村、社区平安委员聘任为检察联络员,承担起案件线索收集员、法治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社会和谐促进员的“四员”角色。利用检察联络员来自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将检察工作的触角覆盖到村、社区,延伸到人民群众身边。检察联络员负责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的线索收集,参与本院开展的检察宣告、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法治宣传、检察建议、释法说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搭建覆盖乡村、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凝聚群防群策新力量。 

  (2)提升法律素养。利用“检民一路”工作联络微信群,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和法律知识普及,不定期向检察联络员推送“小蓝书”法治课堂、典型判例以案释法、重点法条解读,提升检察联络员对宪法、刑法、民法典、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检察职能的认知度;“梧桐树”检察官团队组织检察联络员进行“一季度一培训”的专题业务指导,提高检察联络员线索收集能力、普法宣传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将检察联络员培育成人民群众身边的“检察官”、“法治带头人”。 

  3.培育志愿服务团队 

  (1)培育团队培育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志愿服务队,与检察机关一同听取民意,收集各类案件线索,宣传法治,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形成人人参与,检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培育以“网格员+摄影家协会+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检察公益诉讼志愿服务队”,收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进行普法宣传,共建美丽荣县。培育以“教师+家长”为主体的“春天计划-法治教育志愿服务队”,为未成年人情绪疏导、法治教育提供义务帮助,共同守护、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培育以“五老”为主体的“服务民营经济志愿服务队”,整合退休检察官、法官、律师、干部、专家五支队伍力量,为企业经营者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刑事合规建议等,构建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

  (2)提升法治能力建立志愿服务团队微信群,检察机关为志愿服务团队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适时答疑解惑,提升志愿服务团队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能力;检察机关向志愿服务团队成员不定期推送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民营经济专题知识,推送检察职能、普法宣传片、新出台的法律法规、重点法律条文解读等,提升志愿服务团队普法宣传和释法说理的能力。

  (二)构建“三个层级”,实现参与社会治理联动融合 

  1.建立检察联络员三级管理体系 

  在本院设检察联络员中心,人员由本院干警组成,负责拟定检察联络员工作职责,建设和打造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检察园地”,“四大检察”案件线索分流和答复,“三个团队”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在镇、街道一级设检察联络员工作站,人员由各镇、街道的政法委员组成,负责辖区内检察联络员的管理,对上做好与检察联络员中心的沟通协调,对下指导村、社区检察联络员开展工作;在乡村、社区一级设检察联络员工作室,人员由各村、社区的平安委员组成,负责协助本院开展具体工作。 

  2.畅通三级管理体系互动渠道 

  检察联络员管理中心探索建立24小时“检民一路”服务平台,提供刑事申诉、信访、预约接访、司法救助案件信息等检察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办事、来访群众提供全天候、“一站式”检察服务,让人民群众最多跑一次成为现实,搭建起信息共享、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工作网络平台;建立“检民一路”工作联络微信群,由“梧桐树”检察官团队按照“四大检察”成立小组并设立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分“十大业务”类别指导检察联络员、志愿服务团队开展日常等工作,畅通点对点的协调、沟通渠道;“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按片区划分包保镇和社区,通过实地走访、线索收集、法律问题解答、法治宣传等途径落实包保责任;在检察联络员工作室开辟“检察园地”,将“四大检察”职能、检察联络员职责、12309举报电话等上墙公示,配置“荣州检察”报架放置检察日报、小蓝书系列宣传手册、“检民一路”联系卡等,方便群众随时取阅。定制“检民一路”U盘,利用电视机显示屏滚动播放公益诉讼、禁毒宣传、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宣传片。

  (三)建立“三个机制”,健全参与社会治理体制 

  1.建立线索收集、管理、奖励机制 

  利用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中国检察网、检察联络员、志愿服务团队广泛收集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线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确定专人建立台账,实行一案一登记、一案一跟进、一案一反馈。对移送本院查证属实的线索,待案件办结后根据举报线索的性质、情节和举报线索的价值等按条给予奖励。同一案件线索中只对举报人奖励一次,严禁泄露举报人姓名和住址等个人信息。

  2.建立联席会议和工作通报机制 

  建立检察机关、检察联络员、志愿服务团队“一季度一联席”的联席会议机制,进行信息共享、工作交流、业务探讨,适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社会力量与检察联络员良性互动,畅通检察机关听民生、查民情、解民忧渠道。每年初,制作本院年度工作情况“白皮书”,向检察联络员、志愿服务团队通报上年度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检察联络员、志愿服务团队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等,通过“一年一通报”制度实现信息互通。

  3.建立工作质效考评机制 

  “梧桐树”检察官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开展“六个一”工作情况,纳入检察官个人绩效予以计分量化考核,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加分。检察联络员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情况,本院灵活采取书面审查、听取个人意见等方式,结合日常工作表现,进行年度计分制评价,评选并向政法委推荐表彰年度成绩突出的检察联络员。对连续两年年度得分最低或经群众三次投诉查实系检察联络员负主要责任的,予以解聘。

  (四)实行“六个一”,夯实参与社会治理举措 

  立足“四大检察”职能,每一类检察每年至少通过一份检察建议、一次释法说理、一次温暖行动、一次企业关爱、一场院坝讲堂、一场法治经历,全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办理民生实事。

  1.一份检察建议 

  (1)个案检察建议。结合检察办案工作,发挥个案检察建议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中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

  (2)类案检察建议。以社会事件多发领域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为切入点,加强对类案和系统性问题的排查整治和风险防控,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有关单位、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整顿治理,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依法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供法治保障、法治引导,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提升基层法治能力和法治水平。

  (3)规范检察建议管理。制定《荣县人民检察院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制发和管理,规范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督促和落实,提高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服务和保障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水平和能力。

  2.一次释法说理 

  (1)案件释法说理。加大不批准逮捕、不起诉、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媒体高度关注案件个案释法说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做到说理清、道理明。可以邀请检察联络员共同做好不批准逮捕、不起诉人员的惩戒、管理,对释法说理效果进行跟踪回访。充分利用检察联络员来自基层一线的优势,不定期向检察联络员通报涉检申诉、上访人员名单,委托检察联络员对其动态关注,涉检不稳定因素及时通报本院,进一步阐释法理情之间的关系,共同做好沟通和息诉罢访工作,避免重复访、长期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矛盾纠纷化解说理。“梧桐树”检察官团队、检察联络员作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重要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纠纷化解,做好调解说理工作。定期走访发案率高、矛盾纠纷突出、信访事件多的乡村、社区,推动法律资源下沉,及时介入、处置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纠纷事件,视情采取相应措施,真正把矛盾化解在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纠纷进一步扩大,上升为刑事案件。培养检察联络员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意识,将各类隐患预警早、处置好、控制住,防范潜在问题变成现实风险。

  3.一次温暖行动 

  (1)国家司法救助行动。针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的,本院可以通知被救助人居住地的检察联络员核实情况、见证救助金发放过程,确保司法救助的精准性。检察联络员认为尚未得到救助的当事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应将当事人情况等书面材料送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审核办理。

  (2)未成年人特殊关爱行动。利用未成年人家长法治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法治教育站,通过盐未“检察官妈妈”团队、“春天计划-法治教育志愿服务队”,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事实孤儿、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开展法治教育,参与家长法治教育活动的管理。可以邀请未成年人居住地的检察联络员共同持续跟踪未成年人身心情况,助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向上、充满法治气息的成长环境。

  (3)重点人员关爱行动。对空巢老人、困难家庭、帮扶对象进行重点关注,实行“一季度一关爱”的重点帮扶,必要时为其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和服务。本院可以邀请以上人员居住地的检察联络员共同入户走访、座谈交流,参与关爱活动,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并做好后续回访工作。

  4.一次企业关爱 

  (1)法律护航关爱。依托《荣县人民检察院民营企业信访事项快速办办法》,依法优先受理、快速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加强涉民营企业案件该立案而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以及适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不当等问题的监督,以法律护航企业发展。重点监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法治体检关爱。以荣县人民检察院民营经济法律工作站为依托,积极推行“9+6工作法”,连同“服务民营经济志愿服务队”采取实地走访、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围绕金融风险防范等方面,共同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实现检民法律服务一体化联动。探索建立企业刑事合规基地,对企业进行“一对一”刑事合规法律体检,通过“一月一体检”,帮助企业查找经营中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完善民营企业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防范法律风险的合理化意见,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经济社会秩序。

  5.一场院坝讲堂 

  (1)重点普法宣传。每年初确定当年和每季度的宣传主题,检察职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列入必讲课程,“梧桐树”检察官团队采取“一季度一宣传”,送法进乡村院落、进社区院坝、进操场课堂、进企业围墙,履行“谁执法谁普法”。引导检察联络员、人民群众明确是非对错标准、明确行为底线取向。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和方式,讲好法治故事,强化普法宣传,引导检察联络员争做人民群众身边的“法治宣传人”,引导人民群众树立客观、公正立场,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习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基本形成。

  (2)日常普法宣传。以“检察园地”为载体,利用检察日报、小蓝书系列宣传手册、“小蓝书”课堂视频,提高群众对检察机关职能的知晓度,扩大“小蓝书”法治品牌影响力。梧桐树”检察官团队每月选择一个检察联络员工作站或检察联络员工作室,通过“一月一地一宣传”的形式,对荣县地区易发、高发的盗窃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危险驾驶罪等典型判例进行个案说法。利用检察联络员、志愿服务团队是群众“身边人”的特殊身份,帮助本院宣传检察职能、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进一步扩大检察普法面。

  6.一场法治经历 

  (1)实地观摩。组织检察联络员、人民群众旁听庭审活动、参观自贡市检察院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等活动,积极延展法治宣传半径,逐步推进覆盖镇、村、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2022年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贡献检察力量。

  (2)参加公开听证。社会关注度高、重大敏感案件,可以邀请刑事案件被害人居住地、公益诉讼和行政案件发生地的检察联络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或者委托检察联络员协助邀请镇、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公开听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传播荣县检察好声音。

  (3)见证检察宣告。对嫌疑人或被害人不服本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存在引发上访或舆情风险案件以及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媒体高度关注案件,可以邀请被害人居所地的检察联络员见证宣布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

  (五)实现“零公里”,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携手同行,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充分利用检察联络员、志愿服务团队身处基层、来自一线的优势,延伸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触角,实现检察职能全覆盖,与人民群众一同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往深里去、往实处走,实现检察机关服务人民群众“零公里”,共建平安、法治、和谐荣县,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基层检察智慧。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成立荣县人民检察院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综合业务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次活动的谋划、组织和推动,组织召开社会治理工作成立大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安排、组织推动、具体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2.狠抓方案落实。大力弘扬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方案落到实处,推动社会治理工作向前迈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加强信息宣传。利用荣县人民检察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H5等,边工作边总结,推广宣传本院开展“检民一路”活动的特色、亮点、典型事例和取得的成效等。

  4.加强经验总结。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化解阻力大的案件,以及工作中的问题,主动向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政法委报告。善于总结、提炼、宣传工作经验和做法,利用新媒体,讲好荣县检察好故事,传播荣县检察好声音。

  含义说明

  一、“检民一路”的含义

  “检”是指检察机关;“民”是指人民群众;“一”是指第一位和在一起;“路”是指社会治理道路。“检民一路”是指:

  1.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2.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一路同行,一路相伴;

  3.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永远在路上。

  二、“360”工作法的含义

  “360”工作法是指检察机关全方位畅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实现检察职能全覆盖,采取的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方式。

  1.“3”是指组建三支团队、构建三级层级、健全三项机制;

  (1)三支团队,即“梧桐树”检察官团队、检察联络员团队、志愿服务团队;

  (2)三级层级,即检察联络员管理中心、检察联络员工作站、检察联络员工作室;

  (3)三个机制,即线索收集、管理、奖励机制,联席会议和工作通报机制,工作质效考评机制;

  2.“6”是指参与社会治理“六个一”工作法,即一份检察建议、一次释法说理、一次温暖行动、一次企业关爱、一场院坝讲堂、一场法治经历;

  3.“0”是指实现检察机关服务人民群众“零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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