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激励引领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担当实干、创先争优,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为105个先进集体和132名先进个人记一等功的决定》,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卓俊涛被最高检记个人一等功。
卓俊涛
卓俊涛,女,汉族,1975年12月生,中共党员,被中共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记一等功,荣记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先后被评为四川省检察业务专家、首届十佳青年检察干警等。主办的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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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雁示范,深耕主责主业
近5年来,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0余件,其中12个案件获评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主办的一起未成年被害人综合司法保护案入选最高检第四十三批指导性案例。
02
司法为民,推动溯源治理
创新打造“检民一路”基层治理品牌,获评2021年“四川政法为民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和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文化品牌,被自贡市委推广。制发的2件检察建议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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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干担当,夯实基层根基
作为检察长坚持以“敢为”破难题,以“实干”拼工作,以“善为”争典型,以“求极致”出效果,该院 14项单项工作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肯定,先后荣获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最佳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三培育三引领”基层院建设工作典型、第二批优秀办案团队,全市机关党建示范建设单位等荣誉,“梧桐花开”党建品牌获评全省机关党建创新案例、第一批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