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如海,人似小船遨游海上
当大雾遮蔽了航程
总有一个榜样如灯照亮一隅
指引我们走向前方
给我们力量和信心
他们热爱并且专注守着本心
奋发向上将优秀成为一种习惯
我们都是青春途中的赶路人
在追逐光的同时
自己也会染上亮色
愿你我都能成为光
荣县人民检察院 李林芸
李林芸,中共党员,现任院团支部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先后在办公室、公诉科、侦监科、第一检察部等部门工作,获四川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四川省优秀公诉人,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宣讲员;获自贡市委政法委表彰“盐都政法先锋”;被自贡市人民检察院记三等功1次、嘉奖2次,获自贡市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检察干警”、“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公诉业务标兵”、“自贡市优秀青年检察官”,获荣县县委、县政府表彰“十佳政法干警”2次,获荣县县委表彰“优秀共产党员”、被县委县政府记三等功等。
该同志始终坚守对党的忠诚,检察业务能力好、工作责任强,长期奋斗在刑事检察业务一线,主动承担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办理危害公共安全、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涉黄赌毒、涉黑恶等刑事犯罪案件,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投入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之中。牵头针对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监管问题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携手公安机关共同堵塞漏洞,该检察建议获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
组织院青年干警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十万志愿者进社区、法治服务脱贫攻坚、防邪禁毒等数十场活动,发放普法资料4000余份。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工匠精神做公平正义守护人,一辈子做好检察官,是李林芸同志的极致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