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全体干警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11月1日上午,在第33个全国消防日到来之际,贡井区检察院组织干警前往贡井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暨演练活动。
活动现场,消防大队人员先向大家介绍了各类消防车辆及特种救援器材,讲解了消防救援基本常识,加深了大家对消防工作的直观感受。
随后,在消防队员的带领下,干警们实地参观了消防队员的训练室、生活区以及荣誉室,进一步感受到了消防人员在工作上严阵以待、在生活中严于律己的优良作风。
参观结束后,干警们来到消防安全教育中心参加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刘俊从消防管理、职能职责、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了知识分享,并重点讲解了正确的火警报警方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新修订内容,对重要条文进行解读,让大家对消防安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讲座结束后,消防队员对我院干警开展实操教学,现场示范了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通过模拟火灾场景,我院干警分组进行了灭火器的实操演练,进一步学习掌握了灭火技能。
通过此次消防安全培训暨演练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干警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了遇到险情后的有效处置能力,达到以“练”筑防,防患于未“燃”的效果。贡井区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思想,持续加强院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好“安全石”。

(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