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714件,其中,刑事检察案件344件、民事检察案件25件、行政检察案件19件、公益诉讼办理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案件36件、其他各类检察监督案件296件。
一、找准融入大局切入点,在服务大局中诠释检察担当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将办案作为检察机关参与主动创稳、打击犯罪、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首要渠道,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办理审查逮捕案件74件102人,批准逮捕70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270件376人,起诉232人,依托办案追赃挽损10余万元。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19人,起诉28人;批准逮捕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抢夺等侵财犯罪23人,起诉28人;坚决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42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严格落实“一案十查”,对2021年以来办理的涉及九类犯罪案件开展排查串并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排查重点人员171人。
护航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法打击损害经济转型升级的各类犯罪,起诉逃税漏税、制假售假、商业诈骗犯罪9人。加强“四大检察”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建立知识产权检察统一履职工作制度,办理辖区知识产权犯罪首例酌定不起诉案件,保障涉案个体工商户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增强联动效应,对10家企业“把脉问诊”,找准存在问题6个,当好法治参谋。落实院领导定点联系企业制度,走访调研民营企业13家,就环境污染防治、企业转型发展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6次,接受法律咨询8次,确保检察履职为企纾困有成效。
能动办案深化诉源治理。既“治已病”,更“治未病”,针对社会闲散人员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等违法犯罪问题、天然水域非法垂钓、商家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等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以“我管”促“都管”,帮助相关部门堵漏建制,促进联动治理、源头治理,彰显检察建议的治理价值。聚焦水资源保护,针对辖区水库水质污染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推动水资源污染隐患问题整改,促进水库水资源环境改善。将检察履职转化为治理效能,构筑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检察新模式。
二、寻求检察为民“最优解”,在司法为民中体现检察作为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担当作为,关注“舌尖上的安全”,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5件5人,起诉1人。强化个人信息司法保护,针对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政务公开方式不当导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针对辖区住宅消防设备配备不齐、设备损坏等问题,向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督促被监督单位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除安全隐患。
倾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强化释法说理化解信访矛盾,依法高效办理群众信访案件33件,其中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来信来访4件,重复信访化解率达到100%。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检察长接访12件、包案办理1件。坚持“应救尽救”,抓实司法救助责任,与区妇联建立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协作机制,开通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精准救助10件10人,发放救助金10万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深化公开听证,高质量开展公开听证8 件,让公平“看得见”,让正义“听得见”。
促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案件特别程序,社会调查适用率达100%,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率100%。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3件3人,起诉5件5人;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件4人。从严从快办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1件,从“治罪”到“治理”,联合区法院、区教体局等5个部门共建防范打击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机制,形成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合力。努力推进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开展监护侵害、监护缺失法律监督,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针对辖区店铺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酒水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开展法治教育活动18场次,受众1500余人。
三、贯彻法律监督新要求,在高质量履职中践行检察使命
持续强化监督质效。凝聚监督合力,组织召开全区法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落实法律监督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分别向区委、区人大、区委政法委专题报告年度法律监督工作。强化监督“刚性”,就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未依法履行检察建议内容的违法行为,先后通过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移送线索、公开听证、跟进监督调查等方式再次履职,督促被监督单位依法履职,确保监督事项全面落实整改。强化司法民主,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检察活动23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20件,收集意见建议9条。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落实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32人,不起诉129人。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317人,适用率87%;提出量刑建议193人,法院采纳率97.5%。加强“两项”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件、撤案10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7件,纠正漏捕、漏诉18人。加大“行刑衔接”力度,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公安机关立案率100%。强化审判监督,向法院提出抗诉1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监督案件18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15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案件1件。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案件管理工作,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民事检察精准有力。深刻把握监督质与量的统一,畅通当事人申请监督渠道,用好依职权方式拓宽线索来源,摸排民事检察案件线索30件,开展调查核实30件,促成和解1件,向法院发送检察建议5件,法院采纳率100%,以办案数量体现监督力度。精准开展公积金提取专项清查行动,办理辖区首例虚假诉讼领域诉讼监督案件,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作出再审裁定,破解了虚假诉讼的发现难、惩治难问题,实现有效监督。全力做好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支持起诉9件,化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抚养费纠纷3件,为6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10万余元,努力让辛苦钱“一分不少”,营造“护薪”良好氛围。
行政检察做实做优。秉持“穿透式监督”理念,围绕民生民利热点问题,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9件,其中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1件、行政审判监督案件2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0件,向法院、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1件。妥善处理产城融合过程中因基础设施建设等引发的房屋拆迁等矛盾纠纷,全力做好何某某因S309乐自高速贡井连接线新建工程用地问题被行政非诉强制执行后申请检察机关监督的释法说理工作,依法支持城市建设。办理的某水泥制品厂非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通过积极开释法说理,促进双方争议实质性化解,结合乡村振兴新政策,政府同意为该水泥制品厂完善用地相关审批手续,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难题。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深化。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聚焦环境污染防治、耕地保护等领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9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及发布公告36件,针对倾倒固体废弃物问题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与威远县检察院共建中溪河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相互移送线索3条,加强内自两地跨界污染协同治理,共筑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针对乡镇及养殖户解决畜禽废水消纳问题及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推动乡镇政府和养殖户共同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动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有效统一实施。针对辖区39家在建项目单位少交、漏交环境保护税依法履职,督促监管部门追缴税款35万余元。
四、持续激发队伍新动能,在队伍锻造中彰显检察形象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运用法治力量捍卫党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9次,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各类政治培训12期次,不断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研判工作4次,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抓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压紧压实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检察长参与、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项5次,党组会听取党风廉政工作汇报3次,分析研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促进规范化管理,完善《检察人员考核办法》,建立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对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梳理完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排查廉政风险点260个,制定防控措施270条。对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68人次。组织开展以执法办案监督、纪律作风为主要内容的检务督察10次。强化“三个规定”贯彻执行,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4件。
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能。在检察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坚定把“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贯彻主题教育全过程。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持续在强化政治建设、加强调查研究、推动高质量发展、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上着力。明确主题教育课题调研,细化调研方案和调研计划,重点解决影响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做到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切实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解难题促发展的强大动力,让法律监督质效更好体现主题教育学习成果。
五、存在的问题及2024年工作打算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以检察一体、综合、能动履职实现一域治理,助推全域治理的融合发力还不够。二是“四大检察”对标“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目标还有差距。三是新时代队伍建设中高质量复合型法治人才还不多。四是“数字检察”工作成效不突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尚未完全构建。
2024年,我院将从以下五方面着手,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作为核心课程、必训内容,分层分级分批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强有力的检察履职维护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政权安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学原文,切实“悟思想”,做到“抓落实”,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强化对党忠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坚决扛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惩治力度,同步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充分履职、融合发展。持续深化服务和保障“一主两翼”发展战略的举措,推动航空产业园法务聚集区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坚持“六步工作法”深化法治服务,为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紧紧抓住“新引擎”,全力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深挖个案背后的类案监督线索,全面整合法律数据资源,以数字化撬动法律监督、以数字化推动监督制约,实现“小切口大治理”。
三是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持续推动解决主题教育调查研究中发现的涉检民生问题,推出更优温度、更优内涵的检察服务。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协同推进认罪认罚适用,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和法治现代化。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着力打造便民、为民、惠民信访模式。高质量开展简易公开听证、上门公开听证,努力以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把群众诉求解决在家门口。深化“检民一路”活动,突出未成年人、农村困境妇女、残疾人等救助重点,做好上门救助,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老弱病残维权等案件的支持起诉力度,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强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重点防控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推进未成年人被害人综合保护和多元救助,汇聚“六大保护”合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是坚持以高质效办案为目标。切实把握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更加注重全面评价、整体评价、组合评价、实绩评价,把精力向提升监督办案质效上聚焦,做到“四大检察”一体、综合、能动履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把关、过滤作用,强化自行补充侦查能力,做优案件审查。实质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深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全面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虚假诉讼监督、审判违法监督与执行监督,审慎、稳妥地对民事虚假诉讼问题进行监督治理,深化检察和解。生动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聚焦欠薪、工伤、社保缴纳等民生领域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断拓展公益诉讼履职领域,深入推进“益+”专项监督行动,夯实诉前调查提升监督“精准性”,坚持靶向跟进,做到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常态化“回头看”,更好发挥检察公益诉讼治理效能。
五是坚持以高质量队伍为根基。以更高素质队伍、更高质效履职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立足“品牌特色建设主题年”活动,一体培育、融合打造市检察院确定的“两品牌两特色”与我院“西城靓检”办案团队、“盐·督”法律监督专员、“晓松检察官工作室”,进一步提升履职效能,提炼品牌特色与亮点,创造新型检察产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倒逼司法责任制落实,杜绝“程序空转”,以科学管理激发检察工作现代化活力,激励担当、促进发展。树牢案例思维,做到以学促行,以强化检察队伍综合素能促案例培育能力提升,实现典型案例培育与办案工作同步推进,努力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典型案例,运用典型案例引领法治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