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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11-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产业强区、品质西城”,按照市检察院“一四四一”转型发展思路要求,积极开展“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主题年活动,更加自觉把检察职能行使与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有机结合,不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一、强化检察使命担当,努力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立足职能参与疫情防控依法惩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犯罪行为的通告》,对2起疫情防控期间涉嫌妨害公务案件提前介入。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充分运用远程提讯、远程庭审等系统,推行非接触办案模式,确保办案、防疫两不误。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组织23名“检察官党员志愿服务队”队员参与设点监测、关停巡查、入户摸排等工作,《90后检察官抗“疫”故事》入选全省“向英雄致敬、为祖国点赞”新媒体作品展播活动。

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24人,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开展走基层“六深入”百日行动,深入开展基层一线走访调研、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惠民帮扶服务等,解决突出问题。立足职能精准扶贫,下派2名干警驻村担任第一书记,参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联系的五宝镇中华村成功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村。积极探索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发放司法救助金3.4万元,多元化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经验获市人大肯定。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利益,支持起诉7件,12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8万余元。

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受理的恶势力犯罪案件629人全部审结,认定恶势力犯罪417人,实现案件清结,1名干警荣获自贡市“致敬扫黑英雄”先进典型人物称号。强化线索摸排,移送“保护伞”线索3条。积极运用检察建议推进社会治理,针对各类乱象,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份,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1份。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质化运行贡井区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工作站,深入推进“六步工作法”,完善院领导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与区工商联的日常联系、信息互通,为辖区内40余家民营企业提供法律知识讲座、复工复产指导、法治“体检”等,协调解决问题5个,搭建法治服务“绿色通道”。承办区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全区18家成员单位和部分民营企业代表出席,助力各项服务举措落地见效。坚持平等保护,立案调查后提出检察建议3份,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1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民营企业涉职务犯罪案件特色案例”。

二、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努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公信

做优刑事检察。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决定不批准逮捕42人,不起诉24人,不捕率为32.56%,不诉率为13.04%。成立派驻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同步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撤案4件,纠正漏捕3人、漏诉3人。充分运用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监督案件11件,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2件。依法协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5人,起诉35人,2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

做强民事检察。以“精准化”监督为导向,以虚假诉讼专项活动为抓手,以专业化建设为保障,民事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全年共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0件,办结29件(市院交办7件),办结数同比上升107%。强化生效裁判监督,促成和解结案3件,对法院裁判做好释法说理,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6份,执行程序监督检察建议6份,监督意见采纳率为100%,有力促进解决“执行难”。

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全市行政检察工作试点院作用,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6件(市院交办3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9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份,均被法院及相关行政机关采纳。狠抓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开发“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小程序,出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审查指南》,构建“台账—程序—指南”立体化办案机制,获最高检、省检察院、市检察院转发推广,相关经验做法获市委政法委、区委、区政府批示肯定。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制定《关于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暂行规定》,协助市检察院成功化解1件长达20年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纠纷,该案例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加强行政检察监督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优秀案件、典型案例并受到最高检通报表扬,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做好公益诉讼。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7件,立案调查4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份,行政机关期限内回复率达100%。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发布民事公益诉讼公告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1件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案件办理,针对辖区旭水河流域排污管网设施不健全等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通过办案督促清理被污染河道20公里、水域面积100余亩,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00余吨,督促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2家,督促治理恢复被损毁林地4.5亩、复垦耕地18亩。

三、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努力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

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7人,提起公诉159人,同比分别下降38.73%29.96%,辖区治安环境持续向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3人,起诉9人;依法惩治抢劫、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批捕43人,起诉45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批捕“黄赌毒”犯罪16人,起诉39人,净化治安环境。

着力办理民生实事。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提供“信、访、网、电、视频”综合性便民服务,努力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检察服务中心荣获“四川省青年文明号”。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1件次,接待来访群众74人次,确保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认真开展信访积案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引入律师参与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2件。对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参加评议,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开展法治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等11次,广泛传播法治正能量。

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持续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开展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捕4人,起诉5人。深化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2人,不起诉5人。强化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推行“一站式”询问,注重心理疏导。联合区教体局和区公安分局,共建入职查询违法记录制度,对辖区内学校教职工、聘用人员和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入职查询,均无性侵犯罪记录。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采用“线上+线下”宣讲、编排节目、录制视频等方式向辖区内师生进行法治宣传,受众人数上万人次。

四、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努力激发检察工作内在活力

优化检察管理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检察官业绩考评等综合配套制度,实现对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全程动态跟踪。发挥“头雁效应”,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126件,深入推动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成为常态。积极构建检察办案质效评价体系,建立检察业务态势定期研判、分析、通报制度,退查和延期案件大幅减少,“-件比”降至1.1756。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评查案件84件,纠正程序瑕疵问题5个。

强化各项检察改革落实。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如实供述罪行、自愿接受刑事处罚、积极退赃退赔的134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落实“简案快办”机制,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案件66件,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规范量刑建议工作,提出量刑建议109人。积极开展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一案十查”工作,共办理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128件,提出检察建议67份;对262件案件开展“一案十查”,发现线索42条。

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开发法律文书远程送达系统,实现使用群体全程自助操作,该系统荣获2020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完善要素式审讯系统,全面运用于盗窃、交通肇事、抢劫和诈骗等犯罪案件办理。部署建设辅助阅卷系统第一版本,重点服务简易案件审查报告辅助生成。

五、注重素质能力建设,努力夯实检察转型发展根基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开展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着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1件微党课讲稿入选全省政法系统“微党课”评选活动优秀作品。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和同类案件综述报告,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真诚广泛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旁听庭审等活动,主动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建议。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74条,公开法律文书128份,公开重要案件信息25条,不断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3件。

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深入落实市检察院“六个一”活动,强化职业教育培训,参训人数612人次,参训率100%。认真谋划开展好基层院建设“三培育三引领”活动,重点培育的“晓松检察官工作室”办案团队,为全省唯一被省检察院推荐上报最高检表彰的行政检察基层优秀办案团队。注重干警的多岗锻炼与专项练兵相结合,用好“检答网”等业务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干警素能,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四川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四川省五一巾帼标兵等典型。打造“检察官党员志愿服务队”品牌,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全国“最佳志愿服务组织”,2名干警分别获评四川省百名优秀志愿者、四川省青年优秀志愿者,经验做法受到市委肯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配合省委巡视贡井、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及作风纪律督查巡查、市检察院政治巡察工作,认真落实整改任务。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

打造精神家园。充分发挥检察文化中心作用,以“家的印记”“家的故事”等5个版块为序,通过声光电高科技手段,展现检察干警的工作生活和精神世界,铸造检察人的精神家园。部署并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巩固和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大力宣传贡井检察精神,拍摄反映贡井检察工作、展现检察形象的微电影、微视频、公益视频等作品9部,1部作品在中政委举办的第五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中获优秀微电影和最佳音效奖,1部作品获第四届平安中国看四川三微比赛微电影类一等奖,1部作品获全国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特别奖,4部作品获全省政法优秀新闻作品奖。

各位代表,2020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有23个集体、80人次获得国家、省、市、区级表彰奖励。这些成绩,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贡井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服务中心大局特别是服务高质量发展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通过个案解决深层次社会问题还有欠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均衡,检察业务薄弱环节尚未有效补强。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能有待提升,专业人才短缺的状况尚待改善。对此,我院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使命,积极开展“立足检察职能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主题年活动,深入推进贡井检察转型发展,为加快建设城乡一体繁荣幸福美丽新贡井,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贡井新征程提供更加积极有效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在贯彻落实中确保正确方向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相融合,筑牢检察事业发展的思想根基。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日常,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从严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坚持服务大局,在保障发展中展现检察担当

围绕“产业强区、品质西城”发展定位和“一主一副三园”战略重点,紧扣保障实施“1641”战略举措,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突出服务高标准建设自贡航空产业园、打造产城融合发展新高地,依法打击阻碍项目施工、影响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的犯罪。依托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工作站,用好“六步工作法”,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通过总结典型案例、发布“预警”办案信息防范各类风险,以更好的办案效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

三、聚焦“四大检察”,在强化监督中展现检察作为

深入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按照“五部曲”推进工作,实行“四大检察”案件要素化办理。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确保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突出以“-件比”指标为核心,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刑事速裁等制度。继续抓好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及“一案十查”工作,丰富完善“一案十查”内容,加强对关键线索的调查核实。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持续推进民事执行监督、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问题监督。持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实现案结事了政和。探索办理公益受损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新领域案件,依法规范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共同促进依法行政落实。更加注重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完善监检衔接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贯彻实施修改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两法,深化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

四、深化社会治理,在探索创新中展现检察智慧

大力推进依法防疫抗疫,切实维护重点地区社会秩序,全力配合做好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大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力度,针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加大公开听证、检察宣告、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和代理涉法涉诉工作力度。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站,重点探索研学游一体化法治教育路线。巩固贡井检察精神家园建设成果, 完善贡井检察文化中心,加强检察机关办公场所法治文化建设。

五、加强队伍建设,在从严治检中展现检察形象

     高质量完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落实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促使检察干警强化自我约束,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强化业务培训,学习典型案例、优秀文书、先进经验,用好“检答网”平台,形成“培训+办案+研究”检察业务培训模式。开展全员传习经典、检察官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传递司法正能量。推动“-件比”、检察人员业绩考评等检察改革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履职尽责、能力提升。完善智慧检务建设,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可视化等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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