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贡井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时时紧盯全国扫黑办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平安四川建设等重点工作,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思想认识,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立足岗位职能职责,部署安排扫黑除恶重点工作清单内容,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贯彻。针对特派督导指出的问题加强整改落实,及时报告反馈,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不断加大对涉黑涉恶类案件的打击力度,成立由业务骨干组成的专业办案团队,加强案件督办和会商研究,严格把握案件证据关和法律适用。现贡井区检察院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均已结案,其中1件涉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汇编》,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案件。 坚持“打击”和“治理”相结合,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暨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推进会议精神,坚持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方面持续发力,着力解决社会治理缺位、行业监管不力等问题。2021年以来,贡井区检察院共制发四大行业领域检察建议18份,整改回复18条。 以“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为依托,以各种节日为契机,延伸检察工作触角,通过录制“云端微普法”视频、主题讲座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和申诉举报,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打通服务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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