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4日,我院受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犯罪嫌疑人王言因驾驶车辆过程中按喇叭而与另一辆车辆上的乘客发生争执,王言动手将对方打成重伤。
2019年3月28日13时56分许,犯罪嫌疑人王言驾驶轿车在贡井区盐马路行驶过程中,因按喇叭被乘坐三轮电动车的被害人杨松明辱骂,王言听到后大怒,驾车超过杨松明所乘坐的电动三轮车并将轿车停靠在电动三轮车前面,王言随即下车找杨松明理论并用手扇了杨松明一耳光,随后王言与杨松明发生抓扯,王言又用手挥拳打击杨松明上身致使其倒地昏迷,造成杨松明颅内出血、枕骨骨折。经自贡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害人杨松明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
我院受理该案后认为,王言的行为系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经审查,王言在事发三年多前就曾因故意伤害他人被法院判处刑罚,此次再次故意伤人,因此我院对犯罪嫌疑人王言批准逮捕。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