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当前位置:首页>>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活动>>典型案例
贡井检察院批捕了两名抢劫加油站的嫌疑人
时间:2019-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10月31日,贡井检察院批捕了两名持刀抢劫加油站的犯罪嫌疑人。 

  2014年7月16日凌晨2时许,郭德宇、薛飞经共同商量后,身着深色上衣并提前戴好口罩和手套,在自贡市贡井区长征大道西侧加油站营业厅内,二人各持一把刀具,采用暴力、威胁地方式抢走加油站工作人员刘诚身上的现金人民币1000余元。郭德宇、薛飞将抢劫所得的现金用于挥霍消费。 

  我院受理该案后,经审查,郭德宇、薛飞二人行为系抢劫行为,鉴于该案社会影响恶劣,我院对郭德宇、薛飞二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举报邮箱:gongjingweijianke@163.com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3315672 邮箱:gjrm1209@163.com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电话:0813-3302000 贡井检察QQ:1844686852
技术支持:正义网 扫黑除恶举报邮箱:gjjc_gov@163.com 检察长邮箱:gjjc_lingdao@163.com
头条
头条
微博
微博
微信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