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帮扶凉山工作,贡井区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曹勇同志主动报名,开启了一段崭新的检察时光。
帮扶前期,曹勇同志积极参加帮扶工作队业务集中培训,结合帮扶工作内容开展自学,努力提升自身能力和帮扶工作水平。帮扶期间,曹勇同志努力克服家庭、环境、语言等困难,多次深入凉山州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木里县、盐源县等地检察机关,与同组帮扶队员一道,以“如我在位”的格局全身心投入帮扶工作。今年12月,曹勇同志荣获“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对口援助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促进理念转变,分享先进经验。以案为例,主动向当地院干警分享在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创新机制、运用效果,聚焦社区矫正脱管漏管检察、看守所检察、财产刑执行检察等重点难点业务,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和思路,使得好的理念和法律监督经验在当地落地生根,助推监督理念不断深化。发挥业务优势,精准对接需求。提供精准性、实效性业务援助,结合自身刑事执行检察业务优势和办案经验,推进“组团式”专项业务指导和培训,与当地院开展业务交流、案件研讨10余次,拓宽干警办案思路。参与法律监督工作10余次,帮助受援院理清监督点位,全力疏通“堵点”,着力消除业务“盲点”“空白点”“薄弱点”,助推当地院干警办案能力升级,提升干警“实战”能力。人撤帮扶不撤,持续发力援助。在集中帮扶结束回到原单位后,仍持续关心受援院检察工作情况,保持与当地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的沟通联系,针对他们在具体办案和法律监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云指导”为受援院及时提供“解题思路”,实现相互学习、相互鼓劲、共同进步。
曹勇同志说:“帮扶工作的一年半,是锻炼、是使命、是责任、也是满满的收获。路虽远,行则将至,在今后的帮扶路上,我将坚定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与检察同仁们携手同行,为推动凉山检察事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对检察事业的忠诚和对人民群众的深情。”
(第三检察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