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号检察建议”,聚焦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实现养老机构合法稳定安全实施经营活动,贡井区检察院联合贡井区民政局召开养老机构红盾护老安全共建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并制定《关于开展养老机构红盾护老安全共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近日,贡井区检察院干警前往莲花镇敬老院,通过在公告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讲解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红盾护老共建行动相关工作内容。同时,我院公开举报方式,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办公电话等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畅通举报渠道。
接下来,贡井区检察院将联合民政部门加大红盾护老安全共建专项行动工作合力,创新宣传形式,提升专项行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第一检察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