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设计。为实现人民监督员对检察业务监督的全覆盖,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7月31日,我院邀请一名人民监督员走进区司法局,“零距离”了解、感受、监督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开启人民监督员监督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新模式。
检察监督前,我院干警与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分别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具体方式、内容以及社区矫正机构的职能职责、工作流程及日常监管情况,使人民监督员对双方的工作有了初步了解。随后,我院干警和人民监督员通过查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谈话、查看社区矫正机构OA系统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交付执行、调查评估、监督管理、解除矫正等环节开展监督。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和整改意见,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人民监督员对此种监督新模式给予高度评价,让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了解。并对本次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把监督贯穿到社区矫正的全过程, 把工作做到了细致规范,确保了社区矫正各项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到位,是检察机关积极履行监督职能的有力体现。
(办公室 第三检察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