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检党发〔2019〕3号
中共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贾维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贾维等5名同志任职的批复》(贡委政〔2019〕3号)批复意见,院党组研究,决定任命:
贾 维同志为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试用期半年);
曾韵蒙同志为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试用期半年);
熊 鑫同志为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试用期半年);
游成丽同志为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科副科长(试用期半年);
郝 健同志为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副队长(试用期半年);
张恒林同志为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贾 维同志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职务;
曾韵蒙同志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副科长职务;
张恒林同志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