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表彰二O二一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
决 定
2021年,我院在县委、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一四四一”发展思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经全院干警认真测评、推荐,院党组研究决定,特对第四检察部等3个集体和李冬梅等 16名个人给予表彰。
一、先进集体(3个):第四检察部 政治部 综合业务部
二、优秀干警(6名):李冬梅 顾常品 李超进 熊娇妮 代传诚 莫顺艳
三、优秀党员(6 名):徐忠 徐廷富 杨雄 雷礼 曾艳
李国操
四、优秀书记员(4名):刘巧芸 胡启楠 邓仁霜 方利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体检察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勇担法律监督重任,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提高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为实施“十四五”规划,凝心聚力打造“两县两区一城”贡献检察力量!
中共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