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表彰二O二O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
决 定
2020年,我院在县委、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一四四一”发展思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经全院干警认真测评、推荐,院党组研究决定,特对办公室等3个集体和刘媛等 20名个人给予表彰。
一、先进集体(3个):办公室 第四检察部 政治部
二、先进个人(10名):刘 媛 陈丽丽 江 岚 许真洪 邹 兰
袁冬雪 龚清勇 徐廷富 刘 娜 陈 凌
三、先进党员(6名):蒲宇果 黄楚源 刘 畅 莫顺艳
付常利 李国操
四、优秀书记员(4名):刘巧芸 胡启楠 邓仁霜 卢历刚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体检察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勇担法律监督重任,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提高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为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贡献检察力量!
中共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