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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表彰二O二O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时间:2021-0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共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表彰二O二O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

 

 

2020年,我院在县委、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一四四一”发展思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经全院干警认真测评、推荐,院党组研究决定,特对办公室等3个集体和刘媛等 20名个人给予表彰。

一、先进集体(3个):办公室  第四检察部  政治部

二、先进个人(10名):刘 媛  陈丽丽  江 岚  许真洪  邹 兰  

袁冬雪  龚清勇  徐廷富    

三、先进党员(6名):蒲宇果  黄楚源  刘 畅  莫顺艳  

付常利  李国操

四、优秀书记员(4名):刘巧芸  胡启楠  邓仁霜  卢历刚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体检察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勇担法律监督重任,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提高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为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贡献检察力量!

 

 

中共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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