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30万元,较2023年预算下降0.09%,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6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主要包括0.0(团组名称、出访地点)等,计划完成0。
(二)公务接待费1.67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预计接待10批次,1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63万元,较2023年预算下降0.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小型客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主要用于0。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3万元,较2023年预算下降0.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要用于1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业务等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