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检察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68万元。

(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3.09%。主要原因是继续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狠抓廉洁自律和勤政节俭的工作作风,严控“三公”经费使用范围、数量及标准。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支上级单位到本单位调研学习、检查指导,其他相关单位到本单位交流学习等公务活动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34.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9辆,小型客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8万元,用于10辆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院各部门办案及其他日常检察工作开展而发生的用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