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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1-04-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1.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均未编制。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相关安排。

2019年预计我院不涉及因公出国(境),因此无因公出国(境)人次及预期绩效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是参照历年本单位发生公务接待的情况,费用均控制在1万元以内,预计2019年公务接待方面与上年度相比无大变化。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支上级单位到本单位调研学习、其他相关单位到本单位交流学习而发生的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48.15%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软件对相关预算科目的统计更加细化,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科目仅包含我院基本支出中的相关预算,未涉及项目支出预算范围。2019年预算软件该科目统计范围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科目,将我院警示教育基地项目费用纳入统计范围,本年度该项目涉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故最终数据较2018年有所增加。

本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9辆,小型客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无相关安排。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万元。用于1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院各部门办案用车及其他日常检察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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