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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4-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县委“四大目标”“九大行动”的总体安排,围绕检察工作主题,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一、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助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依法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保障经济安全。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全年共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6人。突出打击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14人,危害税收征管犯罪14人,非法经营犯罪21人。依法打击谢某某、张某某等13人串通投标犯罪。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共同发展,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余次。

服务保障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找准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的结合点,与县扶贫移民部门、县人社部门会签《关于脱贫攻坚领域实施国家司法救助的办法》,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精准帮扶。深入团坝村、莲池村开展结对帮扶,制订《2018年脱贫攻坚驻村帮扶计划》,采取入户走访、送慰问金、慰问品、定向捐赠等方式,投入扶贫资金4万余元。选派2名干警担任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助力两村86户贫困户成功脱贫摘帽。积极响应省委号召,派出一名干警深入凉山美姑县开展禁毒防艾,援彝扶贫。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中央开展“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与富顺县公安局会签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移交、介入侦查实施办法,对饶某某、吴某某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等六个涉黑涉恶“倾向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审查逮捕。对李某某涉恶犯罪集团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二、惩治犯罪强化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195256人,提起公诉331458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权益,严惩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等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批捕2936人,起诉4148人。重点打击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批捕91130人,起诉102176人。开展禁毒严打整治行动,批捕贩卖、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 3645人,起诉3443人,我院获“全省禁毒严打整治行动成绩突出集体”称号。

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加强未成年人双向保护1。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不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1人,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5人,起诉38人。实行互动式教育预防新模式,打造未检办案工作区,建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心,配备心理测评系统、身心反馈测试机等设备,对40人开展心理辅导和法律援助。利用检察开放日,邀请未成年人到院观感体验,培养崇尚法治的好习惯。加强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健全检察环节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机制。通过“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深入校园开展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禁毒防艾等知识宣讲20余场。

延伸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理。建成集案件受理、控告申诉、查询等功能为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公开听证、公开宣告机制,化解矛盾纠纷13件,继续保持了“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建立司法救助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3万元。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依托代寺检察室,与县纪委监委一起升级打造富顺县法治警示教育基地,深入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2,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参加预防职务犯罪宣讲、专题教育培训、现场交流讨论活动573100余人次。积极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专项活动,起诉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8人;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刘某某失火案,全力守护青山绿水。

三、聚焦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更加有力。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撤案7件,监督立案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2人。纠正漏捕11人,纠正漏诉19人。向被监督机关共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件。对疑难复杂、敏感案件进一步引导侦查、提前介入案件23件,共发出检察建议21件。加大审判监督力度,提起刑事抗诉4件,抗诉采纳率100%。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要求,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6次,对19件案件提出检察意见。

刑事执行监督更加有效。坚持驻所日常检察制度,审查出入所凭证及相关法律文书1100余份,提出检察建议监督意见12件。建立乡镇检察室配合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机制,与县司法局会签《派驻基层检察室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办法(试行)》,切实履行社区矫正监督职能,书面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各类违法案件21件,其中脱漏管案件2件,确保了监外执行罪犯刑罚依法执行。对2名司法人员涉嫌虐待被监管人案立案侦查,依法保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羁押必要性监督,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1919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0件。办理的罗忠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高检院评为全国精品案件。

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监督更加完善。全年办理民事行政生效监督案7件,向省院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建议2件。通过“两法衔接”4平台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9人。全面推进公益诉讼5,初查公益诉讼线索20件,立案1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对龙某某、杨某某非法采矿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保护国家矿产资源安全。该案是我院办理的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四、深化检察改革,提升司法质量和效率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主动配合监察委办案新模式,与县监察委会签《关于移送审查起诉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材料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委的协调衔接机制,对监察委调查终结后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全年共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5人,对黄某某等涉嫌贪污、受贿案决定批捕2人。

实施内设机构改革,推行“捕诉合一”6办案模式。率先在全市探索内设机构改革,优化检力资源配置。采取员额检察官、辅助人员、书记员1:1:1的人员办案组合方式,实行“捕诉合一”,提高捕诉质效。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成为常态,共办理各类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等案件86件。检察长带头办理了监察委移送

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首例恶势力集团案件,以实际行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

积极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突出公诉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核心的环节,将案件分为认罪与不认罪两种类型,实现程序分流,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犯罪嫌疑人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签署具结书,该制度实施以来,我院共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4469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自觉接受监督制约,注重检察权规范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始终将检察权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两法衔接”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开展定制式服务代表工作,通过座谈、上门走访、征求意见等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20余人次,办理意见建议28件。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邀请参加调研视察、听庭评议等60余人次。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建设,搭建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头条等于一体的互联互动平台。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14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7条,公开法律文书322份,通过完善检务公开体系,促进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深化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引,认真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讨论、大调研”专题活动。组织干警签订《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承诺书》,牢固树立“四个自信”。结合全县“百日作风建设”整治活动,开展纪律作风检查31次。党总支被县委表彰为“富顺县先进党组织”。

优化基层基础建设。抢抓机遇,加快推进检察基础设施建设,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于今年9月投入使用。设置刑事办案工作区、未成年人工作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功能区,为检察工作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强化干警队伍技能建设。适应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提升履职能力水平,组织参加各类培训31199人次,6名干警获省、市级检察业务标兵、能手称号。强化检察理论研究,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开展检校合作,签订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协议。发挥检察文化的示范引领作用,拍摄了以公益诉讼为题材的微电影《公战》。全年共获市级以上集体表彰8个,个人表彰24人。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干警的能力与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还不适应。二是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工作还有待加强。三是检察信息化水平不高。对于这些问题,我院将提出可行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攻坚“四大目标”,聚焦打赢“六场战役”,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行使好党和国家赋予的检察监督权力,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检察工作中自觉体现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党对检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自觉做到“两个维护”8,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9,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践行好“四个意识”10,协调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发展。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优化经济环境,突出惩治非法经营、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推动民营经济法治服务工作站建设,营造公正、平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立足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犯罪。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打击活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黑恶势力犯罪无处遁形。

三、强化主责主业,推进平安富顺建设

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权益犯罪。坚决惩治新型网络犯罪,推动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常态化机制,严厉打击危害食药安全等违法犯罪。突出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犯罪,依法打击针对老年人实施的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立“全面规范、全面监督、全面简化”的认罪认罚多元化刑事指控体系。加强与纪委监察委的协调配合,依法打击各类职务犯罪。

四、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探索法律监督新举措

强化法律监督质效,着力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推动依法行政。把公益诉讼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探索法律监督案件化办理新模式,制定一套从线索移送、立案初查、证据固定、审查认定、监督处理、结果反馈等全过程跟踪的案件化办理工作机制。坚持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相结合,探索完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审查、公开宣告机制,真正实现双赢、多赢与共赢。

五、全面深化从严治检,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

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坚决防止“灯下黑”,把队伍建设抓得更实,管的更严更好。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强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培训为方向,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

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开拓奋进,履职担当,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检察工作报告文中全年是指检察数据统计年度,时间是20171130日至2018121日。

1.未成年人双向保护: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既要注重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要注重维护社会利益,积极化解矛盾,使被害人得到平等保护,尤其要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维护和帮扶救助。

2.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指我院为推动法治警示教育基地内涵式发展,采取“六个一”工作法,即参观一次展览、聆听一场讲座、观看一部法治教育专题片、组织一场讨论、参加一次考试、进行一次宣誓,确保法治教育入耳入脑入心。

3.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4.“两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

5.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6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两大领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土地资源管理、安全生产与互联网领域侵害公益六大领域。

6.捕诉合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适时介入、审查逮捕、延长羁押期限审查、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办案工作,原则上由同一办案部门的同一承办人办理,另有规定的除外

7.认罪认罚从宽:201810月,新修订刑诉法修订后,认罪认罚制度被法律正式确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8.“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9.“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是对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的创造性拓展和完善。

10.“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习总书记在强调全党同志要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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