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下,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以及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助力推进经济强县、教育强县、中等城市建设和撤县设市,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一、紧紧围绕平安法治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7人,同比下降10.8%;提起公诉513人,同比上升20.4%。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批捕26人,起诉77人。对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107人,起诉181人。严厉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4人,起诉5人。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3人,全力守护青山绿水。起诉针对中小学生的欺凌和暴力犯罪2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捕1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6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捕5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创新推进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宣告和说理工作,引入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进行监督,开展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宣告11件17人,公开说理8件14人,公开率达100%。建立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妥善办理控告、申诉、举报案件23件。做好全国“两会”、十九大等重大节点期间预警维稳工作。探索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7人,向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额4.7万元。加强检察服务大厅建设,我院再次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远离毒品”等各类普法宣传1200余人次。携手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中心,共建未成年人权益维护机制,打造一站式帮扶品牌,开展精准矫正5人次,提供心理咨询60余人次,实施司法救助2人。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启动“法治进校园”巡讲10余场次,结合校园欺凌、性侵未成年人等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注重妇女权益保护,批捕强奸、猥亵妇女、强迫妇女卖淫等犯罪10人,起诉19人。帮助35户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结对帮扶的彭庙镇团坝村通过省级验收顺利脱贫。我院被县委表彰为扶贫先进单位。
二、紧紧围绕惩防并举,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积极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转隶工作。坚决拥护、自觉支持、全力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对标对表,做好机构、职能和人员转隶前的各项工作,确保队伍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如期高质量完成配合改革试点任务。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8件23人,立案人数同比下降4.2%。涉案金额910万元。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7件18人,渎职侵权犯罪1件5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富顺辖区扶贫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4件8人,查办省、市检察院交办的自贡市交通系统受贿窝案等职务犯罪大要案14件15人。以上涉案人员中,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4人,领导干部占立案人数的39.1%。坚持查办职务犯罪与保护发展并重,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慎重对待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依法取保候审10人,不起诉1人,撤案3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扎实推进“法律七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法纪专题培训、现场交流讨论30余次。开展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专题报告工作,《富顺县人民检察院“三个优化”提升预防功能 净化惠农扶贫领域政风民风》得到自贡市政协主要领导肯定。接受单位和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81人次。延伸职务犯罪预防触角,联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富顺分公司,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依托代寺检察室,建成富顺县法治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受教育人数1200余人。
三、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强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强化立案监督,依托刑事拘留检察监督信息平台,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件,纠正不当立案6件。推动“两法衔接”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0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侦查。强化侦查监督,监督纠正违法取证、违法适用强制措施等违法情形19件。追加逮捕9人,追加起诉4人。强化审判监督,依法提起抗诉3件,改判2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坚持驻所日常检察制度,审查出入所凭证及相关法律文书1000余份。监督纠正一起因看守所调仓引发的串供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消除监管隐患。登记管理监外执行罪犯453人,监督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将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四类监外执行人员392人纳入社区矫正。开展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核查工作,切实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最高检推广。对捕后无羁押必要的13名犯罪嫌疑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付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精品案件。驻看守所检察室顺利通过最高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达标验收。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对裁判结果、审判活动及执行活动开展全面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生效监督案件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和解1件;提出审判活动监督意见3件;提出执行活动监督意见4件。开展“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行政违法专项活动,办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案件4件。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两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及时跟进监督该案的执行,修复生态环境。积极推进公益诉讼,与县环保局等行政机关加强信息共享与工作协作,形成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合力。
四、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切实提升执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落实人员分类管理。遴选25名员额检察官,占政法专项编制的35%,全部配置到业务部门。综合考虑职能相关性,合理配备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及时补充招录聘用制书记员20名,组织岗前业务培训,及时定岗到岗。
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院突出司法办案主责主业,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一是细化办案组织设置,建立“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办案单元。推行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研讨案件50件。二是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和岗位职责管理办法,健全办案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绩效考评等工作机制,执法办案更加规范透明,审查批捕案件、公诉案件办案周期同比分别平均缩短1.5天和10天。三是建立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案件制度,检察长审查起诉并出庭支持公诉了被告人陈某某、宋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案,庭审同步微博直播,取得良好效果。入额院领导办案83件。四是制定检察官惩戒制度,压紧压实司法责任。员额检察官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办理一起涉嫌开设赌场案件时,严把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发现了存在“顶包”的情况,防止了冤假错案的发生。五是建立对干扰司法办案行为进行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障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推进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为解决案多人少、机构臃肿问题,在全市率先试点,启动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经过调研摸底,制定实施方案,将原来的20个内设机构整合为“六部一处一组”,压缩60%。机构精简与职能优化统筹推进,减少管理层级和审批环节,实行扁平化管理。将86%的检力配置到办案一线,办案力量比改革前增强20%,真正体现了以业务为中心、以办案为主业。
五、紧紧围绕固本强基,切实加强班子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和素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铁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开展“不忘初心 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活动为载体,筑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加强职业素能培训,组织武汉大学等高校素能培训、井冈山红色教育党员培训40余人次,参加网络化办公办案培训、检察机关业务技能比赛、法警比武等岗位练兵活动100余人次。
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开展检务督查和执行纪律禁令情况专项检查40次,增强干警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接受各级巡视监督5次,严肃整改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培育独具特色的检察文化。发挥检察文化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开展红色教育,举办道德讲堂、文化沙龙等活动,狠抓“两微一端”、今日头条、微影视等平台的品牌打造和宣传推广,反映检察工作的5部作品获最高检、省检察院表彰,新媒体工作获省检察院嘉奖。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
狠抓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制定《2017年基层院“八化”建设实施意见》。与喜德县检察院建立结对共建机制,强化对口帮扶工作。加大“科技强检”力度,先后完成检察内网涉密信息系统、远程提讯和远程接访系统升级改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顺利推进,为检察工作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今年以来,我院10个集体、17名个人受到县委县政府及市级以上表彰。其中,2个集体受到最高检表彰,4个集体受到省检察院等省级单位表彰。2个案件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
六、紧紧围绕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情况,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3次,广泛开展上门走访、征求意见座谈8次,邀请观摩案件庭审、听庭评议等活动8次。参与审查听证不起诉、重大社会影响刑事申诉、改变强制措施等案件42次。成立代表议案调研小组,积极为代表拟提议案提供法律咨询、数据查询和专题调研等帮助和支持。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全程参与重大自侦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庭审活动,监督案件2件。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开门迎检,利用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拓展检民沟通渠道。打造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影视等新媒体平台,深化互联互动。完善案件信息公开、网上举报申诉、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投诉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布程序性信息875条,重要案件信息87条,公开法律文书591份。
2017年检察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部分检察人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不能迅速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均衡,新增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职能还需进一步探索。三是就案办案,主动服务大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考不多,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向往还有差距。四是检察人员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办理高科技犯罪、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能力有待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院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自觉融入、主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推进经济强县、教育强县、中等城市建设和撤县设市战略部署,坚持不懈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动融入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司法保障力度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大政治责任,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统筹做好打击犯罪、化解风险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各项工作,抓住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突出问题,加强法律监督,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二、践行司法为民,进一步保障民生改善
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改进民生检察工作。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加大对校园欺凌、校园贷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打击力度;围绕提高就业质量、收入水平和健康需求,依法严惩就业、医疗、社保、住房等领域的犯罪,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立足职能保障共享发展;完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树立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服务经济发展
健全严重经济犯罪常态化打击机制,积极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把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司法办案的每个环节。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因涉众型经济犯罪可能引发的群体信访问题,立足职能积极为群众追赃挽损。加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坚决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保障市场创新动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做好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工作。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家创业创新积极性。
四、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检察改革,持续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建立检察官员额科学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检察官司法办案全程监督考核,提高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执法司法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不断提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维护人民权益的水平。
五、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捍卫司法公正和公信力
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法律监督机制,更好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深入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视频等渠道,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六、落实从严治检,进一步打造过硬检察铁军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两个责任”,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体系,坚决抓好自身反腐败工作,增强队伍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检察队伍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能力,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在新时代有新发展新作为。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检察工作报告文中全年是指检察数据统计年度,时间是2016年11月26日至2017年11月30日。
1.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作为社会第三方,运用其专业知识帮助信访人了解法律的具体规定与正确的诉讼程序,参与化解或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2.富顺县法治警示教育基地:指我院和县纪委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县部署,提升全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富顺县农村基层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基础上,升级富顺县法治警示教育基地,精心打造普法阵地,引导群众自觉学法知法守法,为富顺安全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7月4日,该基地举行揭牌仪式。
3.开展 “六个一”系列活动:指我院为推动法治警示教育基地内涵式发展,采取“六个一”工作法,即参观一次展览、聆听一场讲座、观看一部法治教育专题片、组织一场讨论、参加一次考试、进行一次宣誓,确保法治教育入耳入脑入心。
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体制的顶层设计,目的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在全国设立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的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人员转隶:为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将撤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检察院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将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实现机构、职能、人员的全面融合。
6.刑事拘留检察监督信息平台:经省检察院批准,自贡市检察院研发了“刑事拘留检察监督信息平台”。该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刑事拘留人员信息进行收集、归类,与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软件相对接,利用“大数据”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信息进行加工、筛选,将疑似违法信息推送给办案检察官同步监督。该平台实现对刑事拘留案件的网络化、便捷化监督,提升了检察监督工作实效。
7.“两法衔接”: 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
8.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9.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根据最高检《关于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各级检察院派驻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检察室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工作制度、配备派驻检察人员、具备工作条件等情况定期进行审查评定,授予一级、二级、三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是最高等级。
10.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两大领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
11.人员分类管理:2013年3月,最高检与中组部发布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
12.员额制检察官:指按照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的要求,精简检察官人数,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9%的比例确定检察官员额。凡进入员额的检察官,须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13.检察官联席会议:是指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员额检察官“集体会诊”,围绕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处理意见、风险评估等内容展开讨论,为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提供专业参考意见。
14.“六部一处一组”:指我院探索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后,精简机构设置为“六部一处一组”,即职务犯罪侦查部、刑事检察部、诉讼监督部、服务监督部、检务保障部、综合后勤部、政治处和纪检组。
15.“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是省委政法委部署的专项教育活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效载体。主要内容为:对照“对党忠诚”,提升政治定力;对照“服务人民”,提升服务效能;对照“执法公正”,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对照“纪律严明”,提升抵腐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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