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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弱势群体出实招 富顺法检联合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
时间:2021-10-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加强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支持起诉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开通绿色通道、畅通救济渠道,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富顺县检察院于2021年10月15日会同该县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支持起诉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对支持起诉中的检察院和法院的职责分工予以规范,强调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协作配合,并将请求给付劳动报酬,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因遭受家庭暴力、抚恤金、人身损害赔偿,因购买、使用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损害的,因预收消费款纠纷由消费者提起的诉讼等9类情形,纳入支持起诉案件范围,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该《意见》还明确了法院在接到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时,符合检察院支持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可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检察院可根据案件情况,确有必要出庭支持起诉的,派员出庭支持起诉,法院应准予出庭支持起诉,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协助法院释法明理,促成和解、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

  下一步,富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法院的联系协作,搭建法检共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新平台,共同协商解决支持起诉工作难题,彰显司法温度,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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