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在《条例》实施三周年之际,富顺县人民检察院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提升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推动本院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在全院营造起学《条例》、宣传《条例》的良好氛围。
2025年5月19日至5月21日,富顺县院综合业务部干警以“依法信访,法治治理”为宣传主题,结合富顺检察“心声”品牌工作核心,开展了多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
一、法治宣传入民心,依法信访成共识




富顺县院将《信访工作条例》宣传与“心声”品牌建设相结合,组织干警深入乡村、社区、企业以及政务公开主题广场等地,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以案释法等方式,不仅向群众普及了依法信访知识,还结合检察控申工作多维度的向群众宣传了富顺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职能职责、申请国家赔偿、防范养老诈骗等近年热点法律知识。三年来,累计开展专题宣传活动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有效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二、“心声”品牌聚民意,信访渠道更畅通

自《条例》实施以来,富顺县院立足检察职能,创新打造“心声”信访工作品牌,以“听民声、解民忧、暖民心”为工作指引,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走深走实,取得了显著成效。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渠道,确保群众诉求表达“零障碍”。同时,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等活动,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三年来累计接待群众来访300余人次,办理信访案件220余件,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多元化解纾民困,矛盾化解在基层

富顺县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心声”品牌作用,联合法院、公安机关、司法局等部门建立起信访矛盾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共同推动我县信访问题源头治理。联合县共青团、县妇联、县教体局、县民政局签署了《关于对困境妇女儿童开展司法救助的意见》,打通了救助线索双向移送、信息共享渠道,为联合救助和常态化回访搭建了平台。
三年来,通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支持起诉等方式,成功化解信访案件100余件,司法救助困难群众50余人,发放救助金50余万元,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富顺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心声”品牌建设,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提升信访工作质效,为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