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近日,富顺县检察院联合富顺县法院、富顺县水产渔政服务中心,在富顺县赵化镇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点开展增殖放流及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以鱼养水,以水润绿”的生态修复模式,助力县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一、科学增殖护生态,8000余尾鱼苗“安家”母亲河

清晨沱江河畔波光粼粼,检法干警、渔政工作人员共同将一尾尾鲜活的草鱼有序投放入沱江河中,此次增殖放流的8000余尾鱼苗均经过严格筛选,选取了适合当地水域生态环境的草鱼苗。草鱼是典型的“河道清道夫”,可有效抑制河道水草过度繁殖,疏通淤塞水域,改善水体流动性和溶氧量,能够有效净化水域生态环境,助力恢复生物多样性。
二、法治课堂到水岸,普法宣传“零距离”

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检法干警、渔政工作人员在增殖放流点附近通过发放传单、以案释法、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周边群众介绍增殖放流活动的意义,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周边居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引导群众共同参与水环境治理。
三、从“惩治犯罪”到“修复生态”,检察职能再延伸

生态环境案件办结不是终点,推动受损生态恢复、提升群众环保意识才是关键。近年来,我院聚焦水生态环境保护,针对非法捕捞案件,既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又通过公益诉讼要求其以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生态补偿,督促涉案人员向沱江河增殖放流50万余尾鱼苗,促进沱江水体、生物资源恢复向好。积极推行“生态赔偿+替代性修复”机制,着力打造生态司法保护“一基地一长廊”(沱江流域富顺段渔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和沱江渔业资源司法保护法治长廊),以“集中增殖放流+前沿普法”方式,推进生态修复与普法宣传的深度融合。


每一株水草的摇曳,都在书写自然法则的庄严;
每一尾草鱼的巡游,都在丈量司法温度的刻度;
每一滴澄澈的河水,都在映照检察蓝的初心如磐。
富顺县检察院邀您携手同行,从拒绝非法捕捞、保护水生植被做起,共同绘就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好画卷!续写水草丰美、鱼跃人欢的千年诗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