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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79.96万元、支出总计1352.45万元。与2017年(收入1669.63万元、支出1735.54)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89.67万元,减少17.35%、支出总计减少383.09万元,减少22.07%。主要原因是2018年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转隶到监察委,减少在职人员15名,相应减少了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2.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83.09万元,下降22.07%。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转隶到监察委,减少在职人员15名,相应减少了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2.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167.97万元,占86.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18万元,占6.22%;医疗卫生支出26.06万元,占1.93%;住房保障支出74.23万元,占5.4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52.45,完成预算98%。其中: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70.3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67.92万元,完成预算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省财政、省检察院并未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自己预算,该资金为年中下达拨付,故年末决算数小于预算数。资金结转2019年使用。 3.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3.0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业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61万元,完成预算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预算支付部分,剩余部分应在2019年支付。故年末决算数小于预算数。资金结转2019年使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4.21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9.9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0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4.2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7.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3.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03万元,占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3万元,占3%。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04.38万元,下降76.52%。主要原因是2017年更新购置4辆执法执勤车,而2018年没有购置。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03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等所需的执法执勤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5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职能转变,上级指导巡视和调研增多,接待次数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7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检察文化建设交流643元;检察业务交流500元;检察业务交流520元;检察业务指导1120元;检察业务交流1054元;检察文化建设交流948元;检察文化建设交流719元;检察文化建设交流942元;检察文化建设交流802元;检察文化建设交流1023元。其中: 无外事接待。 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资金1352.4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我院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8年,检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77万元,比2017年减少24.32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2018年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转隶到监察委,减少在职人员15名,相应减少了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 2018年,检察院没有进行政府采购。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检察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应检察院的基本运行支出。 10.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应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指反应检察院其他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 1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业务支出(项):指反应检察院除上述项目之外的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应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其他补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政治处、侦监科、公诉科、控申科、民行科、案件管理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纪检组、监所科、法警队、未检科13个科室部门(含下设牛佛镇乡镇检察室)。 (二)机构职能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自贡市大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人员概况 单位总编制数48名,其中:行政编制41名;机关工勤编制4人;其他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44名,其中:行政人员39名,机关工勤岗位人员3名,事业人员2名。退休人员22名。另有聘任制书记员15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379.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9.96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2.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167.97万元,占86.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18万元,占6.22%;医疗卫生支出26.06万元,占1.93%;住房保障支出74.23万元,占5.49%。 三、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院严格按照规定制定部门绩效目标,全面完成目标,严格根据《预算法》及财政预算相关规定准确编制预算。严格控制开支,严格财经纪律。严格根据程序进行预算动态调整管理。严格监控执行进度和预算完成情况,无任何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我院无2018年大安区财政项目支出。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院整体预算绩效管理自评质量良好,及时进行了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院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效果较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全年经费支出预算不够全面,预算能力不足,二公用经费预算标准较低,导致公用经费保障存在不足。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预算能力提升,对全院经费支出进行全盘考虑。二是积极向财政部门上级机关申请调整标准。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总表三、支出总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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