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自贡市大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2、巩固群众路线成果,主动提升服务群众意识
3、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主动参与依法治区
4、全面加强教育监督,主动提升队伍战斗力
二、部门概况
内设:办公室、政治处、侦监科、公诉科、反渎局、预防科、研究室反贪局、控申科、民行科、案管办、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纪检组、监所科、法警队、未检科17个科室部门(含下设牛佛镇乡镇检察室)。
我院人员编制政法编制56人,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3人,共计63人。2016年末在职人数49人,退休人员22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检察院本年收入合计976.33万元,其中: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976.33 万元,占100%;(饼状图)
财政拨款收入 976.33 万元,占100%
2016年检察院本年支出合计105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1.55万元,占87.5%;项目支出131.97万元,占12.5%;(饼状图)


基本支出921.55万元,占87.5%;项目支出131.97万元,占12.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976.33万元;支出决算1053.5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5万元,增长0.46%;支出总计减少82.4万元,下降7.3%。(柱状图)
2015 2016 2015 2016



收入 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3.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2.4万元,下降7.3%。(柱状图)
1053.52万 1135.92万


2016年 2015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检察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3.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5.12万元,占8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67万元,占9.3%;医疗卫生支出2.88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37.85万元,占3.6%;(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40401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783.15万元,完成预算141%;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食物2016年决算数为76万元,完成预算35%;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55.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97.67万元,完成预算92%。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2.88万元,完成预算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检察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1.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9.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2.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检察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58万元,完成预算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47万元,完成预算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完成预算6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公车改革减少了3辆公车的使用,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2、公务接待方面,我院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8.21万元,下降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32万元,增长/下降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5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1、公车改革减少了3辆公车的使用,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2、公务接待方面,我院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47万元,占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1万元,占9%。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47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1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99人,共计支出3.11万元。具体包括:接待雅安市人民检察院15人考察学习0.21万元;接待四川省人民检察院21人检查工作0.41万元;接待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控申处7人检查控申工作0.15万元;接待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民行处9人检查民行工作0.1万元;接待雅安市人民检察院13人交流工作0.37万元;接待荣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15人交流反贪工作0.16万元;接待江西省人民检察院16人考察学习交流工作0.56万元;接待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案管办17人检查案管办工作0.14万元;接待四川省人民检察院10人检查工作0.37万元;接待松潘人民检察院11人交流工作0.13万元;接待荣县人民检察院9人检查工作0.11万元;接待区人大20人检查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0.24万元;接待荣县人民检察院5人交流工作0.07万元;接待人大15人检查工作0.17万元;接待荣县人民检察院16人交流工作0.23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检察院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15万元,比2015年减少30.85万元,下降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办案。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检察院公有车辆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1053.5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请将自评结果得分100分、不存在违规违纪等问题。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大安区2016年决算公开表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