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调整王媛、张娟两名同志工作岗位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王媛同志到第三检察部工作,调整张娟同志到第一检察部工作,请相关同志于本周内做好工作交接。
特此通知。
2023年6月20日